军改后,解放军17个副战区级部队,分布在哪些军种?

文摘   军事   2024-04-07 17:12   山西  
军改后,解放军增加了14个副战区级单位。然而,具体到副战区级的作战部队,数量仅有17个,其中陆军最多,共7个。

其余空军5个,海军3个,战略支援部队2个。

虽然在军改后,联勤保障部队升格为了副战区级,但是其并非作战部队。

解放军副战区级作战部队的具体数量是多少?

解放军共有17个副战区级单位。其中,陆军下辖7个副战区级作战单位。除了陆军之外的其他军种(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共同构成了剩余的10个副战区级单位。

具体到每个军种和联勤保障部队的副战区级单位数量,我们能确定陆军有7个,空军5个副战区级的战区空军,海军3个副战区级的战区海军(也就是之前的三大海军舰队),战略支援部队2个(分别为网络和太空部队)。

解放军副战区级作战部队的主要职能和任务是什么?

解放军副战区级作战部队的主要职能和任务,根据资料,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联合作战指挥:战区作为本战略方向的唯一最高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履行联合作战指挥职能。这意味着副战区级作战部队在执行任务时,需要按照平战一体、常态运行、专司主营、精干高效的要求进行操作。

执行作战任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战区军种(相当等级的部队)具有执行作战任务的权限,这表明副战区级作战部队在其职责范围内有权执行各种作战任务。

紧急战备任务:在有紧急战备任务时,副战区级作战部队能够及时召回,以应对可能的安全威胁或冲突。

组织指挥联合作战: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军区主要负责制定部队战备、作战及后备力量建设规划,组织指挥军区内诸军兵种联合作战。

解放军副战区级作战部队的主要职能和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作战指挥、执行作战任务、应对紧急战备任务以及组织和指挥联合作战。

这些职能和任务体现了副战区级作战部队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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