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和1556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浙江省档案局档案法规综合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档案事业发展和管理处四级调研员农建萍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个人。本报现刊发受表扬单位和个人的经验做法,供交流学习。
“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浙江省档案局全面落实普法工作部署,推进档案依法治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省档案局档案法规综合处立足处室职能,更新观念,创新方式,针对新时代新的普法需求,主动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全力推动档案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实施、取得实效,为浙江档案事业现代化先行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定政治立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充分发挥浙江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萌发地、法治中国建设重要实践地和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视察调研省档案局、档案馆并作出重要指示的独特重大政治优势,推动全省档案部门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档案工作者法治意识。认真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同志提出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重要论述20周年为契机,全省联动开展“浙江档案·这20年”系列活动。档案法规综合处牵头起草活动方案,具体承办全省档案工作会议。参与举办20年全省档案事业发展成就展,制作专题宣传视频,组织全省档案部门撰写20年情况报告和发展成果文章,认真回顾总结“三个走向”指引下浙江档案工作和档案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进一步宣传扩大档案工作影响力。组织开展全省档案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活动,提请省“两办”发文通报表扬突出集体50个、个人100名,激励全省档案工作者再创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新业绩。
对标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省委“两个先行”奋斗目标,总结挖掘浙江档案工作在依法治理、开放服务、改革创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谋划推进浙江档案事业现代化新路径,牵头起草《关于推进新时代档案事业现代化先行的意见》,提请省“两办”印发。《意见》对省域推进新时代档案事业现代化先行作出全面部署,从愿景使命、核心价值、发展目标、先行示范等方面科学系统提出了档案事业现代化建设的新举措,构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省域档案事业现代化先行“1588”体系,吹响了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贡献档案力量的号角。
扛起普法责任,加强健全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
制定规划有序推进。根据国家档案局和浙江省“八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结合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实际,起草《浙江省档案“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等方面对全省档案普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每年将普法工作列入年度全省档案工作要点,有序推进规划任务分步落实。每年将档案普法经费列入省委办公厅年度预算,有力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
科学组织保障有力。省档案局以目标为导向,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档案普法工作纳入全省档案工作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对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开展量化考核,推动全省档案部门更加重视档案普法工作。档案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档案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谋划、部署推动普法工作,确保“八五”档案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档案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范围,纳入“6·9”国际档案日宣传内容,纳入全省档案局长馆长培训班学习内容,纳入省委办公厅全体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纳入支部微党课授课内容,在全省档案职业技能大赛中设置档案法律知识考试单项竞赛,针对不同普法对象,全方位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有关工作安排,通过建立系列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全省档案普法工作有效落实。
建强队伍提升能力。省档案局坚持持证上岗,引进培养公职律师2人,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共726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健全完善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为开展全省档案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奠定了扎实基础。积极组织档案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组织骨干力量积极参加司法部门举办的执法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档案法治培训,采用“网络直播+视频录播”方式举办全省档案法治骨干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档案法务工作者以案释法,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受到一致好评。
立法执法普法一体推进,全面提升普法工作质效
健全完善以档案法为核心的地方档案法律法规体系。省档案局对标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抓好地方档案配套法规制度立改废释,把普法融入立法全过程,充分利用政策法规起草制定的过程开展普法。牵头组建《浙江省档案条例》工作专班,修订完善条例草案和可行性报告,参与《浙江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制订工作。省档案局被列为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3项省级政府规章修改列入省司法厅规章清理任务清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021年以来,6件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制修订,15件被废止。近年来,提请省“两办”印发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档案数字化转型等政策性文件6个。组织报送的国家标准《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行业标准《招标投标项目电子文件归档规范》正式发布。
浙江省档案工作智能监管平台
加强档案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规范开展档案执法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实现执法和检查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融入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档案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全部划转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聚焦提升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编制《浙江省档案部门执法事项目录》和《浙江省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规范统一全省档案执法事项、执法规范和工作流程。起草印发《浙江省档案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规范全省各级档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省档案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工作全面规范。深入实施“互联网+档案监管”,将法律法规内容写入行政检查表单,数字执法、掌上执法成为常态。每年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档案执法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执法。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档案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档案双随机抽查6800余次,专项检查970余次。
创新拓展档案普法形式。省档案局不断拓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传播形式和载体的创新转变。深入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提请省委办公厅印发档案法宣贯通知,组织全省档案法宣讲团下基层开展宣讲活动,覆盖3万多人次。在党刊《今日浙江》杂志进行档案普法宣传,与省普法办在杭州地铁通道联合开展档案普法宣传。利用全省档案工作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全省档案法律法规规章数据库和档案法治案例库,为全省档案系统提供规范、高效、便利的档案法治资源查询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新法速递资讯,在“6·9”国际档案日策划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线上有奖问答活动,打破传统普法时间和空间限制,开展互动式普法,让档案法治传播更加高效、便捷,参与活动达7万人次。增强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每年持续发布全省档案法治案例通报,推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档案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新时代新征程,浙江省档案局档案法规综合处将进一步落实档案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要求,以更高标准履行普法职责,以更实举措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创新拓展档案普法宣传形式,让“法”更触手可及,推动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作者:浙江省档案局档案法规综合处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12月5日 总第4221期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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