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子档案管理,河北发文!

时事   2024-12-09 16:11   北京  



近日,河北省档案馆出台《河北省档案馆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办法》等一系列电子档案接收相关标准,进一步明确电子档案接收范围、接收流程、移交方式、移交载体等方面内容,细化电子档案分类及命名具体规则,以及元数据内容和归档信息包数据组织结构,为做好各门类电子档案接收工作提供了标准支撑,也标志着河北省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迈入新阶段。

近年来,省档案馆为加强全省数字档案资源建设,扎实做好电子档案接收工作,持续开展相关标准规范编制,并在国家相关标准框架下,结合工作实际总结电子档案接收工作实践经验,逐步摸索形成技术成果。先后编制了数字化副本、文书类电子档案及数码照片、录音录像和网页等数字档案进馆标准,建立起覆盖各门类进馆电子档案的标准体系。为方便立档单位移交数据,编制了各类电子档案和数字化副本移交的电子目录和移交文件包模板,推动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12月9日   总第4223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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