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曹丽琴
导 读:
环境卫生学采样是院感日常督导的一项重要工作,包含了空气、物表的采样,对于物表的采样方法我们都熟知于心,而对于消毒器械物表采样的结果如何判定(比如消毒后的超声探头),不一定每个人都清楚,有医院计算消毒器械表面菌落数的方法同环境物表菌落数的方法,这样对否?细心的老师还发现消毒器械的参考标准带好几个单位,不知道用哪个,我们一起探讨一二。
物表分环境物表与消毒器械的物表两种,像科室高频接触的物表就是环境物表,而类似超声探头消毒后的物表属于消毒后器械的物表,采样与监测标准有何区别?
根据《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常规的环境卫生学采样我们根据环境类别分为四类。监测方法如下: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用5cm×5cm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0.03 mol/L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1~4个规格板面积,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装有10mL采样液的试管中送检。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采样。若采样物体表面有消毒剂残留时,采样液应含相应中和剂。
举例:I类手术室治疗车台面采样,共采样100cm²物表,采样拭子投入10ml采样液,摇匀后取1ml培养(稀释10倍),培养出菌落数4个,该物体表面菌落总数计算方式:
手术室为I类环境,物表采样培养结果≤5.0cfu/cm²,结果合格。
对于消毒的后的医疗器材采样,如超声探头,采样相关内容如下:
(1)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
(2)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CFU/件(CFU/g或 CFU/cm²),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三个不同的单位,大家注意一下)
(3)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0CFU/件(CFU/g或CFU/100cm²),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被采表面<100cm²,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²,取100cm²。
对不能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医疗器材,在100级超净工作台(部分医院全院都没有洁净度这么高的地方),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在被检物体表面涂抹采样,被采表面<100cm²,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²,取100cm²,然后将除去手接触部分的棉拭子进行洗脱,放入10ml洗脱液,取洗脱液1.0mL接种平皿,将冷至40℃~45℃的熔化营养琼脂培养基,每皿倾注15mL~20mL,36℃±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CFU/cm²),必要时分离致病性微生物。
举例1:阴道超声探头表面采样,采全部表面,采样拭子投入10ml采样液,摇匀后取1ml培养(稀释10倍),培养出菌落数4个,该探头表面菌落总数计算方式:
计算方法一:单位按cfu/件计算
菌落数=4×10(稀释倍数)=40cfu/件
计算方法二:单位按cfu/cm²计算
大致估算了阴超探头的面积,为5cm²(假设),同样培养出的菌落数为4个,根据物体表面菌落数的计算方法,得到结果为4×10/5=8cfu/cm²
举例2:重复使用的湿化瓶内表面采集100cm²,采样拭子投入10ml采样液,摇匀后取1ml培养(稀释10倍),培养出菌落数4个,该湿化瓶表面菌落总数计算方式:
计算公式同环境物表的计算方法,计算如下:
菌落数=4×10(稀释倍数)/100cm²=0.4cfu/cm²
1.阴道超声为中度风险医疗器械,计算方法一得到的采样培养结果>20CFU/件,结论不合格。计算方法二得到的采样培养结果<20CFU/cm²,结论合格。
同样的一个器械表面,计算用到的单位不一样,得到的结果完全不同!!!所以,到底按哪种方法算?
2.氧气湿化瓶为中度风险医疗器械,采样培养结果<20CFU/cm²,结果合格。
对于采样面积超过100cm²的医疗器械,计算结果单位为CFU/cm²,若采样面积小于100cm²的消毒器械,计算结果单位为CFU/件。
都是消毒器械的采样,用到的单位不一样,计算方法也不一样,得到的结果也大为不同。到底该怎么计算,各位老师,欢迎大家一起加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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