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正值工资结算高峰,为落实和保障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临沂法院立足执行职能,多措并举,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治理欠薪冬季集中执行行动,通过强化府院联动,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化解欠薪纠纷,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去年以来,化解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02件,涉及人数161人,执行到位金额300.4万元。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临沂中院选取了全市法院范围内的5起欠薪典型案例予以发布,旨在通过以案释法,积极营造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浓厚氛围。
案例一
以查封促和解,以和解促执行
——张某某与刘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某某拖欠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劳务费53020元,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于2024年9月向莒南县法院提起诉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于2024年12月份之前全部履行完毕。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某仅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后,不再偿还其余欠款,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于2024年11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莒南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财产进行了线上查询,仅发现刘某某名下有一辆大众牌小型汽车,在日照市区、临沂市区、莒南县城各有一处住宅楼房,在日照市区、临沂市区各有两处商铺办公楼,且上述所有房产均有较大数额的抵押。通过对查询反馈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被执行人刘某某的流动资金非常紧张,查询到的多处房产均未被查封。
本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系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双桥乡人,现在外地打工,打工挣的钱需要寄回家里,供在老家的老婆孩子生活上学。张某某的劳务收入是整个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劳务收入得不到保障,其整个家庭就会得不到保障。为了让张某某尽快拿到劳务费,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坐落于莒南县城的楼房。
经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表示正在外地协调工程款事宜,并承诺在一个月之内想办法凑到钱。鉴于刘某某有还款的意愿,并非恶意逃避还款,可能真是遇到了资金周转的困难。如能给被执行人一定的时间,不仅能够化解被执行人刘某某资金周转困难处境,申请执行人也能够更快更及时拿到款项。
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心理感受,执行干警同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进行协商,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表示劳务欠款必须在春节之前履行完毕,否则家庭开支就难以得到保障。为了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的案款能够在春节之前得到履行,需要对被执行人刘某某的楼房进行评估拍卖,为此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一致约定于2024年12月1日进行楼房评估议价,于2024年12月20日挂网拍卖,争取春节之前拍卖成交。
最终,被执行人刘某某于楼房挂网之前即12月中旬将所有拖欠的劳务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案件得以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的胜诉权利得以保障,同时又对被执行人刘某某保持了最大善意,找到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的最大公约数,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典型意义】
执行实践中,对于小标的额执行案件,应充分考虑被执行人是否确无还款能力的情况,尽快通过实地调查的方式落实其真实还款能力,辅之以调解手段达成还款目的;但若和解不成,便要依法采取拍卖、拘留等强制措施,优先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
穷尽措施找突破,精准施策促履行
——王某、隽某与山东某测绘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基本案情】
王某、隽某与山东某测绘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山东某测绘公司分别支付王某、隽某工资39000元、37000元。因山东某测绘公司逾期长达一年未支付欠款,致使王某、隽某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故向莒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山东某测绘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基金信息、车辆、工商信息、证券、保险、不动产等财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王某、隽某系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与其日常生活情况紧密相关,执行干警充分考虑到案件涉及民生,当即通过细致梳理案情与财产状况,精准把握住案件关键点。执行干警通过查阅卷宗,了解到山东某测绘公司在莒南县法院其他执行案件均执行完毕,具有较强的履行能力,现因经营不善、对外债权未回款等因素,导致暂时无法还款。同时,从王某、隽某处得知,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年满60岁,系实际控制人母亲,但经常往返两地城市,孙女正值高中且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故针对性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高”,并依申请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与实际控制人取得联系,耐心向其讲解“限高”措施会限制住宿出行、影响后代就学,追加被执行人后可能面临“失信”惩戒。在法院的一套执行强制措施“组合拳”下,被执行人当即保证积极凑钱偿还欠薪。经过执行干警五个月的督促,王某、隽某最终拿到申请的全部工资,并送给执行干警锦旗和感谢信。
【典型意义】
执行实践中,对于小标的额执行案件,应充分考虑欠款原因、家庭收入、履行能力、执行情况等因素,通过实地调查被执行人生活状况寻找案件如破口,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完毕,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使法律文书变成真金白银。
案例三
纠缠2年“欠薪案”,软硬兼施促履行
——唐某、连某与某机械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1日,唐某、连某通过别人介绍到某机械公司上班,从事数控车床工作。期间曾出现过拖欠工资现象,直到2023年5月30日因企业管理改革被迫离职,事发突然,当时没有结清工资。事后两人经多次催要无果,2023年10月15日,唐某、连某提起劳动仲裁。经多次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由某机械公司支付唐某、连某双倍工资差额及未休年假工资共计114263元、128749.70元。裁决决定书生效后,当事人唐某、连某多次上门兑现工资,某机械公司以企业经营周转紧张为借口一直拖欠至2024年3月,唐某、连某遂向经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庄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风险提示书等法律文书,并催促被执行人某机械公司尽快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仍然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也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内容,被执行人则辩称经营不善,资金紧张,以不具备履行能力为由拖延执行。
执行干警带着疑问,决定到该企业了解实际经营情况。通过调查、询问该企业其他职工,多方排查后得知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并非负责人庄某说的那样不堪,同时决定对被执行人负责人庄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其拘传至法院后进行协调。在执行干警耐心释法说理和软硬“高压”下,庄某意识到司法拘留不是说说而已,如果真被拘留名声损失不说,还耽误企业经营。庄某态度因此发生转变,称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急忙联系财务将执行案款凑齐交至执行局。至此,纠缠2年之久的“欠薪案”得以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追索劳动报酬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每一份薪资的背后,都承载着一份辛勤的汗水、一份生活的保障。企业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法院履行薪酬支付义务。法院要始终坚持化矛盾、解民忧、护民生,以实际行动提升胜诉权利人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案例四
“预拘留”+府院联动,强大合力促当场履行——邢某某与高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1年10月至12月,邢某受高某雇佣,从事暖气管道焊接工作。工作完成后,经催要,高某支付劳务费4500元,剩余7500元劳务费由高某向邢某出具欠条一份,承诺春节前付清。后上述欠款经邢某多次催要,高某未支付,经判决高某仍未履行,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沂南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发现高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后通过办案系统“案件知识图谱”进行关联案件查询,发现高某因刑事犯罪被判处缓刑,正在沂南县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执行干警立即主动请求县司法局协助,利用缓刑考验期人员按时报到的规定,通知高某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成功将高某传唤到庭接受执行调查。执行干警一边向高某释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通过“预拘留”予以警示,一边请求县司法局动员其主动履行。最终在法院和县司法局的联动配合下,高某感受到强大的执行压力,主动与邢某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部分劳务欠款,承诺剩余款项在缓刑考验期结束前付清,并由第三人提供保证担保,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执行过程中,法院充分利用案件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案件关联发现被执行人的线索,成功找到案件突破口。同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执行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执行过程中既注重善意文明说理,又强化释法力度,促使被执行人迫于强制惩戒措施的威慑,主动履行义务,该案矛盾纠纷得以有效化解。
案例五
灵活适用强制措施,用心化解烦“薪”事
——丁某与王某劳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王某承包某社区一户房屋装修工作,雇佣丁某从事刮腻子的劳务,完工后经双方合算王某应支付丁某劳务费7500元。丁某一直向王某催要该劳务费,王某均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丁某无奈之下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沂南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还款。执行干警多次与王某电话沟通,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均未果,将案件作为“治理欠薪冬季执行行动”重点案件,经过多日摸排调查,确定了王某的行踪,成功在王某家中将其拘传到法院。经过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王某意识到如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十五天的司法拘留措施,最终当场履行3000元,承诺剩余欠款分期偿还。
【典型意义】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面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执行干警灵活适用强制措施和善意文明执行方式,促使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这一过程不仅有效解决了劳动者的烦“薪”事,也对其他潜在被执行人起到了警示作用,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