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 | 法庭搬到家门口,廿载纠纷一日解

政务   2025-01-08 17:59   山东  



近日,沂南法院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法官主动走到群众身边,到辖区某村就地化解了一起长达二十多年的买卖合同纠纷,不仅成功解决了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还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获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自2000年起在村中经营小卖部,所在村的村委会2000年至2001年间多次在小卖部购买相关物资,并出具了10余张欠条。因村委换届、欠条书写人离世等原因,欠款一直未支付。张某多次到村委要求付清欠款,村委会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张某多年来多次反映问题,但问题始终不能得到实质解决,无奈起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

界湖法庭受理案件后,得知张某身体残疾,行动不便,为更好的查明事实,方便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原告所在村委现场审理这起案件。


“这些欠款村委已经欠了二十多年了,我要了很多年他们一直都不给,我现在只想要回欠款和这么多年的利息!” 庭审中,张某情绪十分激动。



“这些欠款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村委会也经过了多次换届,财务也无法核实相关账单情况了,更何况有些欠条的书写人已经去世了,对于这些欠条的真实性和具体金额也无法确定了!”村委会也是寸步不让,双方争议非常大。




上门调解

为实质化解双方矛盾,庭审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了当地综治办人员一起到张某家中安抚其情绪,并充分听取了张某的意见。而后,法官耐心地向原被告双方释法说理,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进行调解。



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反复沟通、协商,最终,双方以和解方式达成协议,张某自愿减免部分利息,村委会在一周内一次性付清张某欠款。后在法院出具调解书后,村委会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张某收到案款后,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连连对法官表示感谢,这起拖欠了二十余年的“陈年旧账”得到圆满化解。





沂南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巡回开庭和身边调解活动,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下一步,沂南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为民,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从“坐堂办案”到“主动上门”,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供稿:沂南法院姜海波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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