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 一年四季,事了案结

政务   2025-01-15 20:41   山东  



 “叮铃铃……”,办公室的电话铃声响起,“你好!请问是平邑法院行政庭吗?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困扰我们这么久的事情终于在年前解决了!”案件和解后,当事人来到法院当面向法官和我表示感谢,并送来了一幅印有“依法为民做主,执行为民解忧”的锦旗。

送走当事人,望着这面锦旗,身为法官助理的我,不自觉的抚摸起胸前熠熠生辉的法徽。该案当事人在我院共提起过三次诉讼,历时一年之久,一幕幕办案场景在心里浮现,回想起办理该案的点点滴滴,不禁感慨万千。




春:对与错,必须给个说法




春,万物复苏。2024年2月6日,我打开审判系统翻阅卷宗,一个案子映入眼帘:某木材加工厂占用耕地建设厂房,其建设的厂房被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定为违法建筑,后某县街道办事处为守护耕地红线将该厂房予以拆除。木材加工厂老板刘某认为某县街道办事处拆除其厂房的行为违法,于是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厂房的行为违法。

看到这个案子之后,我发现该案可能面临产生“案中案”的情况,于是我打印出案卷材料,第一时间向承办法官王松庭长进行了汇报。经过沟通,我们一致认为这个案件不能一判了之、就案判案,应当尽力调解化解双方矛盾。开庭之前,我与王庭长第一时间到拆迁后的现场进行调查勘验,并分别给双方当事人通过面对面、打电话的方式做释法明理工作。但是原告的情绪非常激烈,一直对我们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存在抵触心理。“法官,什么都不用再说了,我们的厂房不仅仅是我们的营生,这还是我们生活居住的地方,是我们的家!被告给我们拆了,我们无家可归了,对与错开庭必须给我们一个说法!”

2024年3月,该案在平邑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双方剑拔弩张,案件的审理在双方“高分贝”的辩论下走向了结束……




夏:结一案,可又衍生多案



夏,烈日炎炎。在开庭之后,我多次电话与原告进行沟通,但是原告一直拒绝法庭的调解。在经过几个月的走访调查和不断的分析研判后,承办法官于6月的初夏时节对该案作出了判决,确认被告街道办拆除原告厂房的行为违法。可是,随着该案的结束,木材厂老板刘某又向我院提起新的诉讼。先是要求确认被告某街道办在拆除过程中的一些程序行为违法,后又提出了赔偿要求。

张军院长指出:“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绝不是来走‘程序’的。”程序空转、衍生诉讼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还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一案结而多案生,我深深的认识到简单的就案办案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矛盾,后续当事人的生活经营问题仍得不到短时间的快速保障。案件的办理陷入了僵局,此时王庭长提示我要转变思路,用心制定调解方案,找准症结才能打开心结,该宗系列案件才能实质性化解。




秋:调而和,漫长的调解路




秋,硕果累累。9月份正值初秋,略带盛夏的余温,我和王庭长又一次来到了拆迁后的现场。原告夫妇早早的在现场等待着我们,望着堆积在地的木材,原告刘某又一次泣不成声。“厂房被拆之后,我们夫妇俩只能暂时搬到别的地方居住,这一堆堆木材也是闲置在这,现在也没法加工,也卖不出去,再搁一搁都要坏了……”

离开现场后,通过王庭长的协调对接,我联系到被告某街道办的主要领导,告知其没有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原告木材厂实施拆除,确属程序不当,由此对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理应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给予相应赔偿。行政机关负责人听后,意识到问题所在,也积极表示愿意赔偿并接受法庭调解。之后,我又对刘某夫妇做起了思想工作,告知其“被告拆除厂房也是为了守护耕地红线,只是其并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因此只有直接经济损失才能由被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通过多次沟通,原告终于同意接受调解,但在赔偿方式和金额上双方又争执不下……

10月,遍地金黄。为了能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我和王庭长去到了双方所在地,继续做调解工作。

“原告,案子一打再打,从确认违法到赔偿,从一审到二审再到执行,要消耗多少时间多少心血才能案结事了?”

“被告,双方各退一步,再好好倾听下对方诉求,做好调解方案,这样既能解决老百姓基本的生活经营问题,也能避免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产生!”

终于,经过耐心的劝说,双方当事人从最初的剑拔弩张到逐渐理解配合,达成了调解意见,一案调解,一案撤诉。至此该起“民告官”案件得到了圆满化解。

结束调解工作的那一刻,我突然想到诉讼当事人需要的不仅仅是一纸判决,他们大概更多的是希望获得来自法治的慰藉,帮助他们解开心结和法结,扫清生活的阴霾,从而找回内心的平静和温暖。




冬:历四季,案结事了人和




冬,暖意融融。今年的冬天不算很冷,至今还没有下雪。暑来寒往,案结事了,本以为我与原告夫妇不过是萍水相逢,即将相忘于江湖。没想到在12月5日,原告刘某夫妇突然出现在法院里,向我们团队送来了一面锦旗。“谢谢你们,让我们今年一整个冬天心里都暖暖的,可以安心过年了!”

从情绪激动到致送锦旗,回想案件的办理过程,我只是做了一名法官助理协助法官审理案件应该做的事情——查明事实、厘清责任、释法明理、用心调解。这几起案件对我来说可能只是日常的工作,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今年的冬天不仅当事人的心里暖意融融,我的心里亦是温暖如春。该案的审理,真正做到了一案结、多案消,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作为法院人,我们办理的不仅仅是一个个的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法律不应该只是冰冷的文字,更应该是人性温情的体现,我想这也正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内涵所在。






办案手记



平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法官助理  葛子童


如我在诉,念念在兹。行政案件不分大小,在老百姓眼里都是大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持续秉持群众之事无小事的理念,关切回应当事人的实质诉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带着良知释法明理、带着情感答疑解惑,努力把“纠纷一次性化解”落到实处,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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