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司法警察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和自豪感,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1月9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组织庆祝第五个“中国人民警察节”。
身有警色 初心如磐
以梦为马 不负韶华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于1998年正式编队管理,现辖兰山等十二县区法院大队和高新区、经开区法院两个警队,至2024年底,共有正式干警148人,聘用制司法警察621人。多年来,在省院总队和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司法警察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全力做好审判执行警务保障、安全检查以及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实现安全保卫零事故,为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多年来,中院司法警察支队和临沭大队先后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中院支队被山东省委政法委表彰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连续十多年被省法院评为先进支队;多次荣立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县区大队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上级及当地政府的表彰和褒奖。临沭大队长袁军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中院副支队长扈培霞被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沂南副大队长王菲等4人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先后有2名同志荣立个人一等功,4名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20多名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
临沂面积和人口均居全省首位,各类案件相对较多。近年来,随着扫黑除恶、打击各项诈骗、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及“沂蒙风暴”执行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市司法警察始终围绕审判执行提供强力警务保障这个重点,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和警务保障水平,先后完成了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许某永等颠覆国家政权案、兰建某等涉黑案51名被告人历时83天庭审的大案、要案的警务保障任务。两级警队连续多年实现无安全事故、无工作失误、无突发事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努力造就了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红色沂蒙司法警察队伍。
使命在肩 责任在心
拼搏奋进 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