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评估新生发展现状,了解教育康复需要,为其提供最适宜科学的教育安置建议,根据市教育局对特殊儿童、少年入学的指导意见,我校将于6月23日组织开展新生入学面试暨课程评估活动,此项活动是基于真实学情提供合理安置意见及为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提供参考依据。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01
评估时间
2024年6月23日(周日)8:00——11:30。
02
评估对象
学前、一年级、七年级(非本校直升生)、高一年级等学段报名对象及部分转学生。
03
评估要求
网上已报名登记的学生及家长于8:30到校,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及家长于8:00到校,提交报名材料后,全程参与评估。9:30未报到学生,当日不予安排评估。
04
评估流程
1.8:00—8:40,家长及学生到校领取次序号,“报到处”设在5号楼二楼餐厅。
2.8:40—9:30,依照序号提交报名资料并审核,“审核处”设在5号楼二楼餐厅。
3.9:30—11:30,资料审核后,学生领取评估表进入各评估室进行评估。每生由一名家长陪同参加,家长在指定席位入座,学生在助教引领下分领域评估。
4.评估结束,评估表交回“报到处”(5号楼二楼餐厅),家长带孩子离开校园。
05
各学段评估内容及地点安排
学前段:采用早期疗育评量表,地点为1号楼一楼动作训练室。
义教段:采用双溪评估量表、知动评估量表,地点为3号楼一、二楼教室。
职高段:采取语文、数学两门学科笔试,生活适应和劳动技能面试,地点为园艺苑。
融合组:采用双溪评估量表并结合语文、数学两门笔试,地点为2号楼二楼教室。
06
安置原则
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要大力推进融合教育,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安置制度。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评估情况实行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和特殊教育学校(含卫星班)就读三种安置形式;对评估情况有异议的,再由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复评,确定安置形式。
07
录取办法
1.第一批录取本市户籍生和政策照顾生,第二批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和转学学生。
2.学校于7月底在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名单及有关信息。
3.开学两周为试读观察期,如发现学生不能适应学校生活,有相关疾病学生不适合在学校学习的,则不予录取入学。
4.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保留解释权。
乐清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提交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家庭户口簿、残疾证(学前报名对象只需提供医疗证明书,其中孤独症儿童须经国内三级以上儿童或精神专科医院的神经内科或发育行为科等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签字)、儿童预防接种证。
2、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三张。
3、由县市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的入学体检报告【除常规项目外,如有特殊体质必须加检以下项目:心脏病(心血管内科)、糖尿病(内分泌科)、哮喘(呼吸内科)、癫痫(神经内科)】。如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攻击性行为或其他重大疾病者,家长应如实告知;如有意隐瞒,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负。
4、近六个月内由地市级专门医疗机构(如温州医科大附二医育英儿童医院或浙江大学儿童医院)出具的智商测试鉴定。
5、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除以上材料外,其父母还需提供在乐清市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在乐清市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且报名前还在缴纳的证明,并提供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