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筑牢境外、口岸、境内三道防线,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三段管理,有力保障了进口食品安全。今年1月至8月海关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情况如下: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规范实施准入管理,完成48个国家(地区)75种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准入,新增在华注册企业6797家,进口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贸易额达到9002.1亿元。
二是严格口岸监管。发布进境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通报4214份,退运或销毁不合格食品 2564批次,对4419家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三是加强后续查核。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749起、货值2417.9万元;共立案侦办涉税食品走私案件479起,案值73.5亿元,其中涉疫区及来源不明肉类走私案件47起,缴获冻鸡肉、牛肉、猪肉 1.48 万吨。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重要回信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改革完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不断提高进口全链条监管成效,让老百姓放心享用进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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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食品安全》2024年第9期
供稿:海关总署
制作:李洺雨 编辑七分社(期刊年鉴出版中心)、
刘江颖(实习编辑)
审核:张晶晶、刘东旭、白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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