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弘扬宪法精神,拥护宪法权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推动法治精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弘扬宪法精神
以“闲话家常”让法律条文“听得懂”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宪法是我们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想要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尊法氛围,就必须让每一位公民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让尊法崇法拥法氛围蔚然成风。广大党员干部要立志做宪法的坚定拥护者、追随者,积极践行新时代的“枫桥经验”,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讲述法治案例,通过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宪法条文,以人民耳熟能详的故事传播宪法精神,在乡音俗语、闲话家常中让法律精神根植于人民群众心中。
弘扬宪法精神
以“领异标新”让法律宣传“活起来”
“防胜于治,教胜于诛”。新时代发展日新月异,想要做好宪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就必须借助创新的力量,为普法教育插上一双灵活的“翅膀”。广大党员干部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造多元化的法律宣传平台,比如,举办“宪法知识竞赛”“线上普法课堂”“普法微电影”等活动,将宪法知识以生动有趣的方式呈现给公众,让宪法成为人民群众触手可及、耳熟能详的生活指南。同时,要问需于民、问策于民,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聚焦“土地”“产权”“婚姻”等重点热点话题,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比如,线下举办“法治嘉年华”“法律咨询进社区”“模拟法庭”等,让普法活动有新意、有意义。
弘扬宪法精神
以“外察内省”让法治力量“强起来”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党员干部作为党和国家法律工作的具体执行者,一言一行都发挥着示范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躬身自省,坚持自我革命,时刻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情况出现,在日常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将弘扬宪法精神、宣传法治力量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实践中,时刻将执法为民根植于执法工作的点滴之中。同时,开展法律工作要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进行,要广泛采纳群众对法律文件、法律制度的意见建议,拓宽人民群众实行法律监督的渠道,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让人民群众成为立法的参与者、法律的拥护者。
作者:区委老干部局 张云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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