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动态 | 本所袁剑湘、张伟林律师为故意杀人案当事人争取改判死缓,获赠锦旗

学术   2024-09-19 19:02   广东  




获赠锦旗



近日,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的袁剑湘律师、张伟林律师因刑事辩护工作取得令委托人十分满意的结果,收到当事人家属赠送的多面致谢锦旗。



H先生以赠送锦旗的方式,感谢袁剑湘律师、张伟林律师在当事人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二审阶段,积极履行辩护职责,成功为其争取到由死刑立即执行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理想结果。




案件办理过程



当事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2年7月被采取强制措施。一审法院判决认定当事人犯故意杀人罪,虽具有坦白情节及赔偿被害人亲属部分经济损失,但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审判决后,处于绝望境地的当事人家属找到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委托本所刑事法律事务部、第四党支部袁剑湘、张伟林两位党员律师作为该案二审阶段的辩护人。


受人重托、忠人之事且人命关天,袁剑湘、张伟林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仔细了解案件发生的背景、起因、经过、结果,发现本案系感情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当事人因一时冲动酿下大祸。经两位辩护律师反复研究案件相关事实、证据及法律法规、《刑法修正案(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案例,一致认为尽管当事人实施的杀人行为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但其仍具有不少酌定从宽处罚的情节,且本案部分定案证据尚存争议,应当留有余地。一审的判决与当事人的罪行不完全相适应,一审判决其死刑立即执行,系量刑过重。


为使当事人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尽可能挽救其一命,袁剑湘、张伟林两位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多方面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及时提交给二审法院;同时,对于本案未调取到的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两位律师第一时间向办案机关申请补充调查证据。经仔细分析案情、研究相关法律,袁剑湘、张伟林律师撰写了细致的质证意见、辩护意见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二审法院。因本案案情重大复杂,经征得当事人家属同意后,多名刑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本案案情进行了论证。


经过一系列的分析论证、精细辩护,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袁剑湘、张伟林律师的辩护意见,撤销了一审量刑过重的判项,并改判当事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袁剑湘、张伟林两位律师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技能,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案感悟



两位律师表示,该案件在二审阶段获得改判的理想结果,既离不开辩护律师细致、扎实的辩护工作,更离不开法律职业共同体对公正、法治的执着追求和不懈努力,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真实体现。


当事人家属赠送的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工作的最大肯定,同时也激励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继续秉持“尚法、勤勉、精专、共赢”的宗旨,坚持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中心,用专业的技能、专注的态度,为广大客户继续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袁剑湘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刑法学博士


重点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合规

张伟林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重点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法律顾问


供稿 | 张伟林

编辑 | 冼嘉慧

审定 | 袁剑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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