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动态 | 本所申诉再审部与执行部联合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成功,最高法院裁定提审

学术   2024-09-19 19:02   广东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申诉再审法律事务部和执行与不良资产法律事务部联袂助力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成功,最高法院做出提审裁定。


此案涉及股权转让合同纠纷领域,于2020年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省高院认为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于2023年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当事人委托后,因本案重大、复杂,由本所申诉再审部和执行部律师分工协作,分析本案要点,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请再审审查案件,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提审的情形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裁定提审: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

(二)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

(三)所涉法律适用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内部存在重大分歧的;

(四)所涉法律适用问题在不同高级人民法院之间裁判生效的同类案件存在重大分歧的;

(五)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更有利于案件公正审理的;

(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审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并且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提审。


最高法院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符合应当再审的情形和应当裁定提审的情形,遂于2024年做出由最高法院提审的裁定,金桥百信律师将继续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金桥百信申诉再审法律事务部由多位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组成,主要办理再审案件,如今已成功办理多起再审案件,获得业内的一致认可与客户的高度赞誉。今后,申诉再审法律事务部将继续走专业化道路,尽心尽责为当事人及委托人服务。金桥百信执行与不良资产法律事务部全体成员也将会继续用过硬的专业知识,综合金桥百信内部优质资源及丰富办案经验,继续为委托人提供执行和不良资产业务领域的法律服务,逐步打造金桥百信执行与不良资产法律服务品牌。


供稿 | 郝之航

编辑 | 罗影璇

审定 | 王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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