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讲堂 | 第311期:浅淡特殊资产投资的法律服务内容

学术   2024-09-18 18:09   广东  





2024年9月12日下午,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法律事务部、破产清算法律事务部主办的金桥大讲堂第311期在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烟台分所”)四楼会议室举行。



 


主持人:杨雪美律师



烟台分所副主任杨雪美担任本期讲堂主持人,破产清算法律事务部主任刘浩根律师、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主任马立峻律师担任主讲人,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杨昌利律师担任串讲人。






讲堂围绕特殊资产投资的法律服务内容展开,首先“特殊资产”是指由于特殊原因而被持有或需处置变现的资产。根据其产生来源,分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涉诉资产、企业改制或破产清算过程中的变现资产、商业抵款(以实物充抵账款)资产、特别机遇变卖资产、其他急需处置的资产等类型。特殊资产因其来源的特殊性,通常具有变现需求急迫、价格低于市场价(升值空间巨大)等特点。



 


主讲人:刘浩根律师



刘浩根律师详细介绍了“特殊资产”的识别方法、参与处置特殊资产的各方主体、这些主体的诉求与权益责任、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和切入点,以及针对不同主体的服务方式和收费模式。刘律师还分享了他处理的多个案例,并介绍了他作为经办律师的工作心得和经验教训。



 


主讲人:马立峻律师



马立峻律师指出,在当前房地产经济形势下行的背景下,大量房地产资产已转变为“特殊资产”。他表示,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律师应与破产清算法律服务的律师紧密合作,利用房地产律师在行业内的资源、专业知识以及整合“土地房屋”、“资金”和“人力资源”的能力,共同处置、激活房地产领域的“特殊资产”,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马律师还通过分享他与破产法律事务部合作的案例,鼓励与会律师拓宽思路,加强合作,探索服务客户的新方式,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



 


串讲人:杨昌利律师



之后,杨昌利律师也就房地产“特殊资产”处置过程中的尽职调查方法、范围、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和分享。






在随后的互动环节中,与会律师就在市场环境不佳的情况下如何寻找新的服务增长点等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对本期讲座分享内容的见解和困惑。刘昌辉律师、杨雪美律师、马立峻律师、刘浩根律师和杨昌利律师分别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本次讲座深入讲解了“特殊资产”的法律服务要点,探讨了房地产“特殊资产”的合作处置策略,分享了尽职调查的实务经验,帮助与会律师更好应对市场挑战和探索合作新机遇。



供稿 | 杨昌利

编辑 | 冼嘉慧

校对 | 罗影璇

审定 | 马立峻



推荐阅读

金桥讲堂 | 金桥百信成功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学习讲座

金桥讲堂 | 第309期:游戏行业的著作权问题探讨

金桥讲堂 | 第308期:医院建设工程法律纠纷案件的特点与应对思路、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路径分析

金桥讲堂 | 第307期:股权类家族信托多场景应用——(上市股票、非上市股权)案例解构和实务热点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3144000045732673XF)是于1995年在广州成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一站式法律服务。本账号为律所官方账号,诚挚向您提供有价值有思想的法律文化内容。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