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法院:“薪”满意足,一次性调解4起劳动争议案件

民生   2024-11-30 20:07   陕西  
近日,秦都法院综合(行政)审判庭法官成功调解4起劳动争议案件。

这4起劳动争议案件,均系原告甲公司起诉。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经过劳动仲裁后,因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其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无需为其办理失业保险领取手续。

该4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庭。在审理过程中,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争议焦点,并向各方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经过多轮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分歧、达成共识,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愿意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相关费用。

这4起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更体现了法院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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