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民生   2024-12-27 17:11   陕西  

悬赏公告

侯某某申请执行史宏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陕0402民初292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史宏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侯某某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信息

史宏涛,男,1957年7月26日生,汉族,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鱼化街日化厂2楼10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011319570726****。

执行案号:(2023)陕0402执恢360号

执行依据:(2019)陕0402民初292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借款250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共计318517元。

悬赏金额:凡向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到位金额的10%悬赏金给举报人。

悬赏金领取方式:秦都区人民法院在举报财产处置完毕后三十日内,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法院领取悬赏金。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联系人:秦法官

举报电话:029-33555261  

13309108819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特此公告!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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