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都法院陈杨寨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张扬之对症化解,想方设法解决纠纷,最终促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付款义务,案件圆满画上句号,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详情
原告卢某系蔬菜批发商户,2023年经网络搜索认识被告田某,被告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向原告展示洋葱样品,原告看完觉得满意,于是一次性定购35800元。到货后,原告发现洋葱与展示的样品区别很大,当即要求退货,被告不同意。随后原告自行将货物退回至被告处,且要求退还全部货款,被告再次拒绝,原告遂诉至秦都法院。
调解经过
张扬之法官收到案件后,仔细查阅诉讼证据材料,并及时向被告送达应诉手续,被告在接到诉状后,立即提交了反诉状,称在合同履行中,自己也受到损失,要求原告支付其运费、装货费、卸货费共计27800元。
由于双方争议比较大,张扬之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及相关材料,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并进行现场沟通,原、被告情绪都很激动,互相指责对方违约,争执不休。为了平息双方怒火,尽快化解纠纷,张法官采取“背对背”方式进行分头调解,一方面向原、被告释明法律,一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双方感受到对方和解的诚意,同时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经过多番协商,原、被告逐渐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撤回反诉,并当场付给原告28000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今年以来,秦都法院陈杨寨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与正义、服务与效率的多重期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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