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孙某某与朱秋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3)陕0402诉前调确23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朱秋建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书确认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孙某某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信息
朱秋建,男,1966年8月27日生,汉族,住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滨镇成家庄中街74号。公民身份号码:61040219660827****。
执行案号:(2024)陕0402执2878号
执行依据:(2023)陕0402诉前调确23号民事裁定书
执行标的:273950元
悬赏金额:凡向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无需提供),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执行到位金额的5%。
悬赏金领取方式:举报财产线索的待财产处置完毕后二十日内支付。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法院领取悬赏金。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联系人:张法官
举报电话:029-33558774(张)15609108126(程)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特此公告!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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