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集采:18家关联企业公布
文摘
2024-12-25 23:00
浙江
来源:安徽省医保局
整理:岭北山人
12月25日,安徽省医保局发布文件,关于公布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关联企业的通知。根据《关于申报二十八省(区、兵团)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关联企业的通知》、《关于公示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关联企业的通知》要求,及相关申投诉处理情况,现将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关联企业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此次公布,在公示的13家基础上,新增5家,一共有18个厂家申报存在关联关系。如此一来,企业数量在申报的基础上,直接减少24家。和2023年不同的是,今年的采购周期及执行说明中,对关联企业和后期执行均做了详细区分:1、采购周期内,允许同企业(包括关联企业)同检测项目内的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在同企业不同注册证及不同的包装规格中选产品之间调整。2、采购周期内,如中选产品注册证更新,中选资格及中选价格维持不变;如中选企业同检测项目有新注册证产品上市,企业申请经论证(或专家论证),新注册证产品在接受不高于同企业同项目中选价的基础上,纳入中选目录管理,可使用同检测项目的约定采购量。3、采购周期内,若中选企业同类(肿瘤标志物、甲状腺功能检测)新检测项目注册证产品上市,企业申请经论证(或专家论证),新注册证产品在接受不高于本企业中选降幅的基础上,纳入中选目录管理。4、采购周期内,若中选企业为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的,在国内设厂生产的产品参照本款(二)(三)执行。5、采购周期内,新企业(指集采前未有集采产品上市)新检测项目注册证产品上市,企业申请经论证(或专家论证),新注册证产品在接受不高于同类检测项目B 组最低中选价的基础上,纳入中选目录管理。不同点在于:关联企业的中选产品在执行阶段可以互相调整,同时为进口企业在国内设厂提前扫清执行层面的障碍。同时,对新增企业产品也同样设置准入条件,即不高于B组最低中选价的基础上,纳入中选产品目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