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1.0》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交通运输局于 2024 年 12 月发布,旨在构建全面且具有地方特色的低空经济标准体系,以推动深圳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其成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典范。
编制背景与依据
背景:随着低空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圳积极响应,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组织编制该指南。低空经济依托低空空域,融合多产业,对经济发展等意义重大,深圳欲借标准化建设壮大低空经济产业。 依据:参考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政策文件,以及 GB/T 13016 - 2018 等相关标准,还有《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其他研究依据,确保指南的科学性与合规性。
编制原则
系统性:全面梳理低空经济产业要素,合理划分标准体系类别与层次,使各部分相互关联、协调互补,形成有机整体。 先进性:纳入保障低空飞行器运行的关键技术标准,关注应用场景标准化需求,融入最新成果与经验,推动产业发展。 地方性:紧密围绕深圳低空经济产业实际,收录实用标准,突出地方特色,如深圳率先建设的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相关内容。 适用性:结合深圳产业特点与需求设计框架,参考国家和行业分类方法,确保与国家层面兼容,增强实用性。 科学性:通过调研与研讨,保证体系表分类科学、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同时考虑产业发展动态,具备可分解性、扩展性和前瞻性。 协调性:兼顾国外标准要求和国家政策,使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与政策协同,保障实施时效性。
编制思路与框架概况
思路:以低空飞行为核心,围绕飞行器、基础设施、空域管理与服务等环节,结合深圳产业优势与特色,如无人机研发制造产业链和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 “四张网”,构建标准体系,注重与传统航空及城市地面交通标准衔接,以行业应用为导向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框架
基础与通用子体系:涵盖标准化通则、术语等 5 个二级子体系,为低空经济研究和其他标准制定提供基础概念、准则和分类统计等规范。 制造与准入子体系:包括研发、制造等 7 个二级子体系,涉及低空经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标准,从设计到退出市场各环节均有涉及。 低空飞行物理基础设施子体系:对应 “设施网”,含起降场等 5 个二级子体系,为低空物理设施建设运营提供场地、能源、消防等方面技术和管理标准。 信息基础设施子体系:基于 “空联网”,由通信、导航等 6 个二级子体系组成,保障低空飞行信息传输、定位、监视等功能的技术标准。 空域管理子体系:依据法规和深圳实践,包括空域分级等 5 个二级子体系,规范空域资源管理各环节标准。 低空协同运行与飞行服务保障子体系:依托 “服务网”,涵盖协同管理等 5 个二级子体系,确保低空飞行安全、高效运行的服务与管理标准。 场景应用子体系:涉及低空物流、载客等 6 个二级子体系,明确不同低空经济场景应用的操作、准入和质量监督等标准。 配套与保障子体系:包含人员、环保等 4 个二级子体系,为低空经济活动提供人员资质、环保、保险和服务质量评价等标准支持。
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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