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停车场(库)的单行交通组织

汽车   2025-01-25 00:01   北京  

    最近接触一个公共停车库的项目,与大多数车库常规的做法不同的是,这个拥有将近三千辆车的三层地下停车场采用了全单行的交通组织形式,根据文献查询,目前类似这种特大型车库采用单行交通组织比较成功的是深圳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停车一万辆以上),那么车库采用单行交通组织形式后,在实际使用中会有哪些值得研究的地方,就此探讨一下。

    一、法律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在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中规定则明确道路的范围:即“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在第二十五条规定中明确: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有几层含义:

    一是公共停车库实施单行的交通组织方案是法律允许的,并且可以依据法律对违反通行规则的行为予以处罚;

    二是实施单行交通组织的主体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而非其它诸如停车场管理管理或经营部门;

    三是需要向社会提前公告,涉及利益相关群体的还需广泛征求意见并做好稳评工作;

    四是设置符合国家强制规范的交通标志线等交通设施等等。

   二、方案层面。 

    从方案阶段就明确停车库内部交通组织整体采用单行线模式是比较少见,比较常见的模式是以车库坡道(通道)形式来组织单向交通,即有个别坡道是单车道设计也有,部分停车位数量少的且只设计一条单车道坡道的,辅助信号灯加以管控。在方案阶段明确单行的,能够较好的考虑单行线实施过程中坡道与停车区域关系处理,转弯半径,通视因素、控制形式及设备设置等,再加上这种情形比较少,因此从项目的实施结果上看,基本上能够达到原设计目的,但绝大多数单行线交通组织都是后期管理需要或者某些地方不符合设计要求而调整的;

    三、目前常见的车库单行线交通组织形式

    1、局部单行线。以管理需要出发的局部单行交通组织是比较常见的,这其中又以停车管理系统介入出入口为多,在很多项目中,原本双车道双向通行的坡道改成单向通行,形成事实上的单行线。

   另外则是局部通道因为净高、净宽不能满足双向通行要求或者存在内部通道之间U形掉头间距不足等问题,采用单向通行或者其它诸如禁左(直、右)管制措施来调整原内部交通组织;

2、整体单行线。

A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地下车库交通组织方案【1】

B阿里巴巴西溪五期项目【2】

C 某市中央公园停车库的交通组织方案

四、车库内单行线交通组织方案实施需要注意的方面:

    1、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停车场(库),特别是公共停车场(库)实施单行线方案的,其实施主体、必要的公示流程以及配套的设施必须跟道路有关交通管制措施要求保持一致,否则因实施方案而产生的不良后果应由实施主体承担,导致严重后果的的则需承担相应的刑事及民事责任;

    2、实施方案的确定。原则上实施单行措施的停车场(库)应在方案阶段就应明确,而不是在项目建成后将原先方案变更后实施。在一些双改单的停车场(库)中,流线的错位与衔接关系处理往往不尽人意,停车管理系统中道闸位置调整影响到车位车辆进出、行驶过程中的视线遮挡以及交费等候空间距离不足,甚至车辆停在坡道斜坡处屡见不鲜,车库内密密麻麻的标识让人无从适应等等,都彰显出其方案实施的复杂性甚至超过路面单行线,尤其在超大型停车场库情形下,让驾驶人更加无从适从,因此需要在方案阶段就要对涉及单行线交通组织的相关因素加以论证,及时优化建设方案,比如通道衔接、柱间距、人行通道、电梯间位置乃至各类配套设置关系处理等等;

    3、与外部交通组织的关系处理。相对双向交通组织而言,实施单行线的项目在于外部交通组织的衔接处有着干扰较小,内部运营成本较低的特点,但也应该看到,在内部停车数量趋于饱和、进出呈现高峰集中情形下,仍然会出现内部疏散不畅、外部进入相互干扰的状况,甚至出现内外、部抢道行驶引发交通意外,导致内外交通组织衔接处不畅直接干扰整个交通系统正常运行。

总之,对于实施单行交通组织的停车场(库)而言,无论是局部还是整体实施,都不是一个简单的控制调整手段,其涉及的问题并不简单,目前法律并没有对不守这种区域内通行规则的执法条款或者管理手段,拓展开来对于非公共停车场的交通组织面临法律、工程技术问题如何解决也值得思考。

(本微文纯属个人一家之言,在请教相关业务专家有关法律、管理方面的问题时,也是有着不同的看法,欢迎吐槽并与我共同探讨,谢谢您抽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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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李方卫,徐惠农,蒋金勇,陈 磊,黄 伟《超大型会展中心地下车库交通组织设计研究——以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为例》 交通与运输2017.12

【2】胡军锋《特大型地库设计探究——以阿里巴巴西溪五期项目为例》 城市建筑Urbanism and Architecture / 2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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