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这两天刷到一个新闻,说实话看完之后挺难受的。
去年11月,安徽寿县的一个村民,农忙时候发现收割机没油了,就开车去加油站打了100多升柴油,花了1500块钱。
这在农村简直再平常不过了,哪个季节不得给农机加油啊。
结果倒好,路上被路政部门拦住了,说他「涉嫌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
看到这个处罚理由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这不是闹呢吗?
农民自家机器要用的柴油,也能扯上危险品运输?
但是事情就是这么离谱,路政部门直接开出了3万块的罚单。
村民没办法,只能东拼西凑交罚款。
1.8万是卖水稻的钱,还有1.2万是找村民和支书借的。
这一下子,不光今年的收成打了水漂,明年还要背着一万多的债。
你说这事儿多闹心。
农民伯伯干活用的柴油,就跟城里人给车加油一样,结果就因为这个,一年的收入就没了。
好在最后,这位村民申请了行政复议,1月1号终于把罚的钱要回来了。
但是我就纳了闷了:
为啥非得等到媒体报道,等到网上闹大了,等到行政复议,才能把这事儿解决呢?
就不能在第一次执法的时候,多想想这是谁的钱,这钱来得多不容易吗?
法是死的,但人是活的。
遵纪守法没错,但在执法的时候,能不能多一点人情味?
02
四川宜宾一个卖菜大姐,在店里顺便开了个采耳店,结果被罚了22万。
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我脑子里第一反应是:这得卖多少年菜才能还上啊?
我算了算,一个小店,每天能赚个两三百块就不错了。
就算她一分钱不花,全部用来还罚款,也得攒300多天。
一个老奶奶摆了个小摊,卖自家种的青菜。
城管来了,她赶紧收摊,一边收一边说:「我就卖这么点菜,不碍事的。」
这些小商贩,哪个不是为了活命呢?
广东那个饭店的事也很让人无语。
因为鱼生和餐具不合格被罚5万,闹到法院,法官说「违法情节轻微」,才改判成1.5万。
我就纳闷了,既然是「轻微」的问题,为什么一上来就要罚这么重?
非要让人家打官司才改?
更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是那个卖芹菜的老伯。
赚了14块钱,却要被罚10万。
这换谁都觉得离谱吧?
最后法院都看不下去了,直接说「不予强制执行」。
我发现,「现在的执法好像都是一个套路,先狠狠地罚一笔,等你实在受不了了,再减轻处罚,好像还显得他们很通情达理似的。」
说实话,这种做法挺奇怪的。
就像这次农机手的事,为什么不能一开始就考虑实际情况呢?
非要等舆论发酵了才改?
翻了翻这些案子的细节,有个共同点:当事人基本都说「知道自己错了,但真没想到会罚这么重」。
这些事让我想起小时候,我考试考砸了,我妈不是上来就打我骂我,而是先问我:「为什么会考成这样?下次该怎么做?」
其实执法也是一样的道理。
03
前两天看到一个基层执法人员的帖子,说每次开罚单时的纠结:「看到对方求情,自己心里也难受。
但如果网开一面,万一被人举报执法不公,说我收好处了,那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这种情况下,基层执法人员选择「机械执法」,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无奈的自保。
毕竟,在现有的考核体系下,「严格」永远比「灵活」安全。
当然,也不排除有些执法人员,就喜欢利用一些自己的“小权利”。
最高检的张雪樵副检察长说得很明白:对小摊小贩、小微企业动不动就高额罚款,这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也不符合公平正义。
国务院也专门出台文件,强调要坚持大错大罚、小错小罚。
这说明高层也看到了问题,但要真正解决,还得从基层抓起。
回到文章开头那个村民的例子。
3万块退是退回来了,但这一来二去的折腾,让多少人寒了心?
如果一开始执法的时候就能多考虑实际情况,何必闹到要上网求助?
其实执法效果怎么样,老百姓心里最清楚。
他们要的不是一个只会照章办事的机器人,而是一个能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的人。
法律定了规矩,但规矩是用来服务人的,不是用来惩罚人的。
只有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老百姓才会真心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