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市、县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办好群众身边实事,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纠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康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征集电动自行车销售(改装)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线索。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1.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2.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
3.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包括改装原厂电气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组装加工蓄电池、更换大容量蓄电池。
4.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39-5112315 12315 12345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上述方式进行举报,也可直接到县市场监管局现场举报。举报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对提供问题线索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欢迎投稿,举报,提供案件线索
邮箱:445902819@qq.com
电话:0939-5128533
QQ:445902819
图文:质量发展股
监制:张贤清 审核:柳如涛 编辑:王凤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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