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陇南市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帮扶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提升全县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质量,现开展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积极申报。
一、申报方式
登录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scjg.gansu.gov.cn/scjg/c110185/wsbs.shtml)官网---网上办事---个体工商户名特新优培育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应资料并上传佐证材料,完成自主申报。
二、申报认定时间
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
三、申报标准
申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选取,部门推荐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此限制。对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适当放宽标准。
四、申报条件
康县范围内登记注册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且在省局划定的“成长型”和“发展型”名单内的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选择“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四类之一进行自主申报。
个体工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尚未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
2.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实施信用修复的;
3.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尚未解除的;
4.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办理歇业备案,尚在法定最长歇业期内的(季节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5.公示系统有罚款或行政处罚信息,未信用修复的;
6.经营者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五、分类标准
1.“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等。
2.“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3.“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长期诚信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4.“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附:康县个体工商户分型明细表(2024年10月市局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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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注册登记股
监制:张贤清 审核:柳如涛 编辑:王凤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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