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文摘   2024-11-08 16:34   甘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以来,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持续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一是监督抽查保质量。2024年共计抽检电动自行车电池2批次、头盔1批次、充电器1批次。通过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掌握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防范车辆产品质量风险,维护市场秩序。

二是专项整治强监管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交警队、车管所依法纠治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和维修店铺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码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和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非法改装行为,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销售尺寸限值、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车速限值、预留解除限速“后门”、过流保护、电机电池超标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配件违法行为。并积极主动与公安、交通、工信、消防等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三是严格执法出重拳。积极向经营者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电动自行车最新行业标准,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销售未取得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2024年10月以来,再次组织对城区及21个乡镇的电动自行车经营户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对2024年11月1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等相关标准进行宣贯,并责令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下架停售。

截至目前,2024年累计开展电动自行车监督检查73家次,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工业产品监督抽检4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发现违法行为17起、需退市电动自行车46辆,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立案2件,办结2件,罚没款857.5元。

下一步,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突出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不断强化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管,有效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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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质量股、标认股

监制:张贤清  审核:柳如涛  编辑:王凤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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