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是一个胡风、胡俗大流行的时代,也正因为这一点,唐朝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朝代,长安城更是当时数一数二的国际化大都市。《旧唐书》记载说:“太常乐喜欢胡人的曲子,贵人们用膳,供应的都是胡人的吃食,士女都竞相穿胡人的衣服。”唐玄宗天宝初年,达官贵人、游子、士族、庶人等都喜欢穿胡服,戴皮帽,妇人则戴簪步摇。可见唐玄宗时代胡风之流行,甚至是经过了胡将安禄山,引发的安史之乱后的唐朝社会,胡风仍然流行。
“胡”字根据所处时代和所在地域的不同,所包含的寓意也有所不同。先秦两汉时代,“胡”指的是匈奴,而到了五胡十六国时代,“五胡”则是指以匈奴、鲜卑、氐、羌、羯为代表的北方到西方的游牧民。但是,从作为过渡时期的东汉开始,“胡”就已经开始指以粟特人为首的西域人了。到了隋唐,“胡”多指西域的那些沙漠绿洲城邦国家的人。但由于前朝的用法还在用,所以场合不同,有时候会将突厥、回鹘等也称作“胡”。
总而言之,“胡”这一词语,不管是西域城邦国家,还是游牧民族亦或者是粟特商人,在中国总归明确指的是着“外人”“异国人”的意思。隋唐作为有草原血缘的大一统王朝,在对待异族文化和风俗,有着前所未有的包容,并加以吸收,因此从上到下兴起了一股“胡风”。作为有“胡”字的词语来说,众所周知的“胡桃”“胡瓜”“胡麻”等,都是西域地区的农产物,因此说西汉的“胡麻”,只是“从匈奴传来的麻”也非常牵强。实际上,“胡麻”由张骞带回来的说法始于宋代。那个时候说“胡麻”的意思,是“从西域地区传来的麻”。此外,胡人,也成了中国古代对北方边地及西域各民族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