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一种制度叫做“卒妻制”(一种古代的制度,旨在解决军队中士兵的生理需求问题,以此维护军队的士气和纪律)。
据说最早开发利用女色的是连诸葛亮都崇拜的大政治家管仲,连妓院都供奉管仲说管子是她们的祖师爷。其实,管仲用来鼓舞军人的“女闾”并不是"营妓"。“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显然,“女闾”不是专为伺候军队,而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面向社会的“官办妓院”里的官妓。纪晓岚认为“百工技艺,各祠一神为祖:倡族祀管仲,以女闾三百也”,到纪大烟袋这儿就给减了四百窑姐可见真相精准不易,韩非子说的就更少“昔者桓公宫中二市,妇闾二百,被发而御妇人”,尽管窑姐儿数量出入很大,但对于管仲把女色也作为财政源泉的真实性却是共识。
越王勾践是较早使用女色鼓舞军队士气的还有卧薪尝胆的实践者。《吴越春秋》记载载:“越王勾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尤思者游之,以娱其意”,所谓“游军士”。《越绝书》“独妇山者,勾践将伐吴,徒寡妇致独山上,以为死士,未得专一也。后说之者盖勾践所以游军士也”。每攻克一座城池,那些不幸成为寡妇的女子会被强制分配给士兵,成为所谓的“卒妻”,然后通过将寡妇集中起来并带领她们随军前行,为士兵提供性服务,以满足他们的生理需求。
这个办法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士兵的忠诚度,后来的许多朝代也纷纷效仿,将这一制度传承了下来到了汉武帝当政时,这种卒妻制的形式有所改变(“至汉武始至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出自《汉武外史》),汉武帝规定只有重刑犯、叛逆之人的妻子才能成为卒妻,这些犯了大罪的多半都是一些官员妻女,而官员妻女们大都很有姿色,得到了士兵们的青睐,后来汉武帝还将卒妻直接改为了营妓。后梁的第二位皇帝朱友理(小名遥喜)就是军妓所生:“庶人友圭者,太祖初镇宣武略地宋亳间与逆旅妇人野合而生也。”“薛史友理小字遥喜,母失其姓本毫州营妓也。”“妓以生男来告帝喜故字之曰遥喜。”看来,那时的营妓服侍军爷是召之即来,也没提啥费用。
但随军女妓在春秋战国并没怎么流行,所以才有“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战国策.东周策》)。女色有失风化架不住“国人非之”舆论反对。管仲勾践虽开先河,但只是权宜之计并未形成制度。而且彼时的伎主要是文艺工作者男女都有,并非都是性工作者。那时商品经济并不发达流动人口不多,伎多是服务于上层的艺伎。“齐国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胎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寫交错,杯盘狼籍。堂上烛灭,罗禱襟解,微闻芗泽”(《史记.滑稽列传》),这段文字深刻描绘了娱乐场景,同时也非常不堪入目。
元朝时期,“卒妻制”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加上了罪民妻女,只要是犯罪之人,妻女全部送往军队之中充当卒妻,可以说是变本加厉。而这个惨无人道的“卒妻制”直到1800多年后才在朱元璋年下诏正式废除,朱元璋强调军队应该严于律己,控制住自己,不能以牺牲女性来满足个人欲望。至此,这些可怜的女人结束了悲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