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6点30分,执行干警按照行动预案,分别前往各街道、乡镇,深入大街小巷,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集中拘传,对涉案款物进行查封、扣押。
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时,被执行人杨某坦诚地向执行干警讲述生活现状:由于妻子重病急需资金治疗欠下的债务。妻子离世后,自己一直努力挣钱,一边照顾上学的孩子一边还债,但入不敷出,生活较为困难。考虑到杨某家庭的特殊情况,执行干警积极协调申请人,最终,申请人同意给予杨某一定的宽限期,并减免了部分利息。被执行人杨某在感激之余,承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下午16点39分,杨某为给女儿创造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主动履行了剩余全部案款。
王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尝试与王某沟通,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执行干警在掌握王某行踪及财产线索后,经过周密部署,于12点21分,在王某常去的加油站附近将其拦截。经现场查证,确认该车辆确属王某所有,且为本案可执行财产之一。执行干警依法向王某出示了执行文书,并详细解释了扣押车辆的法律依据及后果。王某起初表现出抗拒情绪,但在了解到自己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且爱车已被扣押的现实后,态度逐渐软化,主动提出愿意与债权人协商解决此事。最终,被执行人王某承诺在15天内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同时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确保案件顺利执结。
15点30分,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从某户籍所在地进行实地执行。在村委会的协助下,执行干警来到了从某家中,但其并未在家。执行干警耐心地向其母亲解释了案件情况,鼓励家属协助从某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和真诚劝导下,从某的母亲表示愿意代从某履行罚金义务。最终,该案现场执行完毕。
此次行动,宛城法院共现场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31处、强制拘传被执行人8人,执行完毕各类案件5件,达成执行和解4件,执行到位27.9万余元,对2名规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编辑|段杰雨
初审|黄篪
终审|蒋同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