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于今天11点登记入住周口市淮阳区XX酒店。”2024年6月7日14点03分,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通过“法院+公安”协作联动机制,发现被执行人陈某踪迹线索。李盛宇执行团队闻警即动,仅用3个小时赶赴现场,将规避执行的陈某依法拘传。
原来,被执行人陈某是当地的“包工头”,2022年4月,张某等11名工人在陈某带领下,在荥阳市上街区陈沟村进行污水处理工程,但该工程结算后,陈某却拖延支付11名工人的工钱。在张某等人多次催要下,被执行人陈某口头许诺尽快支付工钱,但迟迟未给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等人于2023年6月将陈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陈某却再次失约,张某等人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李盛宇执行团队动释法明理,责令陈某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但陈某却想尽办法规避执行,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鉴于陈某的消极态度,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恶意欠薪问题不是小事,情节严重的将触犯刑法。你已被我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像乘坐飞机、高铁或在星级酒店消费等行为将受到限制,一旦发现你有这些高消费行为,也将可能涉嫌拒执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你在拘留所里能认真反思错误,如果你有履行意向,可以通过拘留所向法院提出。”
一只脚已经踏进拘留所的陈某在最后关头将李盛宇法官的电话记在了胳膊上……
6月15日,失去自由后的陈某终于认识到错误,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请求还款;6月16日,被执行人家属急匆匆找到执行干警表示案款已凑够;正值周末,了解到被执行人家属的急切心情,执行干警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宗旨,立即通知了申请人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
鉴于被执行人陈某在拘留期间能认识错误具结悔过书,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陈某的拘留措施。
6月17日,11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期盼许久的辛苦费,高兴的心情溢于言表,连连向执行干警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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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杰雨
审核|蒋同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