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省高院“终本清仓”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通过精准施策、柔性执法,成功执结了一起终本多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亦不忘传递司法温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3年,被执行人宋某因生活所需,向好友韩某借款4万元,后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期偿还,最终双方对簿公堂。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宋某在偿还了1万元后,迟迟未履行剩余欠款。2019年11月,原告韩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法院执行调查,未查控到被执行人宋某的财产线索,宛城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案件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立即恢复执行。
在“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中,终本续管团队的执行干警实地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宋某并非故意逃避债务,而是被一连串的不幸所困:自身罹患癌症,急需手术费用;家庭负担沉重,儿子因伤致残需长期照顾,家庭生活较为困难。面对这样的困境,被执行人宋某虽有心还款,却力不从心。在执行干警反复的沟通劝导下,宋某每次仅能偿还小额案款,虽然已经与申请执行人韩某达成了分批履行的和解协议,但受限于自身履行能力不足,履行期间仍较为漫长。
面对这一复杂情况,执行干警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多次深入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真实生活状况和履行能力,耐心倾听宋某的难处,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韩某沟通,积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化解方案。
2024年7月19日,执行干警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再次深入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下,申请执行人韩某考虑到宋某的实际困境,以及他多年来坚持还款的态度,决定放弃部分利息,被执行人宋某也想方设法偿还剩余欠款。随着最后一笔款项到账,这起跨越十余年的借贷纠纷,在法律的框架下,以一抹温暖的光亮画上了句号。
该案的成功执结,是宛城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终本清仓”执行行动的一个缩影。自“终本清仓”行动开展以来,宛城法院全力推进终本积案实质化解,加强对终本案件的动态管理,努力实现执行终本案件控增量、清底数、去存量的工作目标,有序化解执行“历史包袱”,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Q:什么是“终本”?
A:“终本”是指在执行程序中,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法院按照法律规定,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方式。
Q:“终本”后法院还管吗?
A:“终本”不会是“终止”,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终本”只是程序性、暂时性终结案件本次执行,并未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终本”之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仍然有效;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法院执行局也会在“终本”后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依职权核实或通过查控系统定期统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发现财产的,将依职权恢复执行。
编辑|段杰雨
初审|黄篪
终审|蒋同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