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2024年8月7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针对一批长期未结、逃避执行的案件进行精准打击,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清晨7点07分,执行干警按照预定计划,准时抵达被执行人石某家中。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在餐桌前吃早餐的石某显得有些措手不及。在执行过程中,石某主动向执行干警说明了自己的现状,表示自己目前正从事滴滴司机工作,努力赚取收入以偿还债务,并表达了强烈的意愿希望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解决当前的困境。
鉴于石某的诚恳态度和实际还款能力,执行干警将这一情况及时反馈给了申请执行人,并组织双方进行了面对面协商。在协商过程中,石某提出自己可以先偿还一部分欠款,并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在了解石某的实际困难后,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7点19分,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张某依法拘传,面对拘传的严肃性,张某起初仍持抗拒态度,拒绝配合执行工作。然而,在执行干警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后,张某当场支付了6000元欠款。
7点25分,被执行人王某被依法拘传。在回法院的路上,执行干警向王某阐述了案件情况及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以及拒不履行面临的法律后果,王某当即履行3000元。
7点28分,执行干警依法拘传被执行人马某依法拘传,经释法明理,马某履行40000元。
11点23分,执行干警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提前在被执行人张某工作单位附近进行了蹲守布控,成功将其依法拘传。张某考虑到在单位同事面前的形象问题,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干警的监督下,张某迅速筹集资金,并现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清偿了所欠商户的全部货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10点20分,执行干警进行现场调查。
17点56分,执行干警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18点40分,执行和解一案。
20点04分,执行完毕一案。
本次行动,宛城法院共现场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37处、强制拘传被执行人10人,执行完毕各类案件3件,达成执行和解6件,执行到位26.6万余元,对1名规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END
编辑|段杰雨
初审|黄篪
终审|蒋同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