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文摘   社会   2024-08-13 16:55   河南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案件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和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公告

姓名:李秋菊
身份证号:412924197807174766
家庭住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新店乡夏铺村夏铺3组
执行案号:(2024)豫1302执1515号
执行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额:20702.24元
  1. 悬赏金的计算方式: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举报人。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一、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二、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三、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四、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3. 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和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执行法院: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举报电话:18537790446

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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