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眼”看“法”丨从针锋相对到续签合同 彭阳法院用心用情为企业纾困
政务
2024-10-30 09:49
宁夏
“海法官,对方已经把14.3万元货款打到我公司的账户上了,而且对方也按照您主持签订的补充协议派出了新订单,解决了我公司资金短缺和货物积压的燃眉之急……”近日,宁夏某工贸公司负责人打电话向彭阳县法院法官海文表示感谢。彭阳法院开展“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
2022年12月,宁夏某工贸公司与石家庄某商贸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宁夏某工贸公司按照石家庄某商贸公司需求在彭阳县加工生产亚麻籽油,定制包装盒、标签等。2023年至2024年,宁夏某工贸公司按照石家庄某商贸公司需求生产发货,但石家庄某商贸公司始终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货款。2024年6月,宁夏某工贸公司诉至彭阳县法院,要求石家庄某商贸公司支付货款23万元及违约金。至此,双方关系破裂并停止合作。因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石家庄某商贸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宁夏某工贸公司要求石家庄某商贸公司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合同履行地应为石家庄某商贸公司住所地,该案应裁定移送河北省法院管辖。承办法官海文收到管辖权异议申请后,仔细梳理案情,认真翻阅法条,最终认为该案应以案涉合同约定的接收货币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裁定驳回石家庄某商贸公司对本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石家庄某商贸公司不服裁定并提起上诉,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驳回石家庄某商贸公司的上诉请求。案件一波三折,再次回到了诉讼起点,因前期处理管辖权异议占用了宝贵时间,为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当事人诉讼负担,海文叮嘱书记员积极联系当事人,促使双方在最短时间内见面协商。9月26日是双方约定调解的日子,还没到上班时间,海文已经早早地准备好相关材料,坐在调解室等待当事人到来。“拖了2年了都没有支付,调解还不是照样拖延时间。”“我公司已经支付了一部分货款,你们却不肯承认,我看还是直接开庭吧。”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一度要求开庭审理。“你们双方都是民营企业,发展贵在‘诚信’二字,判决可能只需要一两个小时,但结果只会是单方赢,绝不会实现共赢,不利于双方的共同发展。”面对双方都存在抵触情绪的情况,海文没有知难而退,而是从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合作感情等角度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忙碌了一个上午,在海文的真情劝解下,双方终于打破了持续半年的僵持局面,一致同意根据债务的核算结果决定是否调解。此时已经中午下班,为抓住调解时机,海文在单位食堂为当事人打好午饭,泡上热茶,帮助他们继续核算经济账。在海文的主持下,核算结果得到双方的一致认可,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由石家庄某商贸公司于5日内支付货款14.3万元。调解工作到这里看似已经结束,但在海文心里,却只是开始。原来,宁夏某工贸公司为之前的合同扩充了流水线,积压了许多订单材料,而石家庄某商贸公司也一直未找到合适生产亚麻籽油的企业。海文结合双方的经营情况,提出了多种可行性解决方案,并从优化营商环境、行业发展前景、双方共赢合作等角度,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二次合作。经过协商,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由宁夏某工贸公司继续为石家庄某商贸公司生产亚麻籽油,为避免纠纷再次产生,结账周期改为每周结算。至此,该案历时8个小时,终于得到实质性化解。“我原本不打算和这里的企业合作了,但见到你这样接地气、肯负责的法官,我改变了之前的想法,愿意听取你的建议再次和对方合作。”临走时,石家庄某商贸公司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