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丨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政务   2024-12-24 11:11   宁夏  


近年来,一些地方彩礼金额越来越高,为给付方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要求,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征集筛选一批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典型案例,现予以发布,希望通过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让彩礼归于“礼”,推动移风易俗,助力营造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




案例一


马某男与马某女、马某甲婚约财产纠纷案

——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基本案情】

马某男与马某女于2023年经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为缔结婚姻关系,马某男支付彩礼22万元。后马某女家庭多次向马某男要求增加彩礼至38万元,2023年11月马某女家庭又要求马某男在城里全款买新房,且不同意退回部分彩礼,双方家人由此产生矛盾,导致双方婚约终止。马某男要求全额退回彩礼,马某女不同意,故诉至法院。

【裁判理由】

本案中因双方争议较大,审理法院从实质性化解纠纷的角度出发,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精神,深入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考虑到双方家庭前期为缔结婚姻关系均有所花费,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马某女向马某男返还彩礼15万元。

【典型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家庭将彩礼视为嫁娶的筹码,彩礼金额节节走高,给婚姻增加沉重负担。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法院通过居中调解、释法说理,让两个家庭在纠纷中体面退场,并以此教育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摒弃高额彩礼的陈规陋习。



来源: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编辑:卢震宇
审核:赵霞、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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