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起老年再婚财产纠纷案引发社会关注。
58岁的王先生承诺将200万房产赠与45岁的李阿姨,婚后却未兑现承诺,反而将财产转给儿子。
这起看似普通的婚姻财产纠纷背后,不仅涉及婚姻自由与财产权的冲突,更折射出当代社会老年再婚中的诸多现实问题。
01 案情回顾
相识源于缘分
2023年初,在天津市区经营着一家小型建材店的王先生(58岁)通过老家的亲戚介绍认识了李阿姨(45岁)。当时的王先生丧偶三年,独自居住在一套200平米的商品房内,生活起居都显得极为不便。
李阿姨是位来自河南农村的单身女性,早年离异,之前一直在天津做保洁工作。经人介绍,她来到王先生家当起了保姆,负责照料王先生的日常起居。
情感升温
在朝夕相处中,王先生被李阿姨的勤劳善良所打动。李阿姨不仅将家务料理得井井有条,还经常陪王先生聊天解闷,给了这个独居老人很多温暖。半年后,两人产生了感情。
“我觉得阿姨特别善解人意,也很贤惠。”王先生在庭审中回忆道,“那时候我就想,如果能和她组建家庭,余生一定会很幸福。”
承诺与婚约
2023年8月的一天,王先生郑重其事地向李阿姨求婚。为了表达诚意,他写下了一份书面承诺:结婚后将把名下价值200万的房产过户到李阿姨名下,并保证这套房子将来就是李阿姨的养老保障。
李阿姨被王先生的真诚打动,欣然应允。两人很快领取了结婚证,开始了新的生活。
变故陡生
婚后不久,王先生在外地读大学的儿子小王得知此事后,立即赶回天津。小王认为父亲的决定太过草率,担心继母觊觎家产,强烈反对父亲履行承诺。
在儿子的多次劝说下,王先生开始动摇。他不仅迟迟不履行房产过户的承诺,更在儿子的建议下,将名下包括那套200万住房在内的全部房产都过户给了儿子。
矛盾激化
当李阿姨发现这一情况后,心理落差极大。她认为王先生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婚前承诺,是对她的欺骗。
“我是真心实意地照顾他,也是因为相信他的承诺才同意结婚的。”李阿姨在法庭上哭诉道,“现在他把房子都给了儿子,让我以后怎么办?”
面对李阿姨的质问,王先生表示:“我也是被儿子说动了,他说这房子是他妈妈的一部分钱买的,不能给外人。我现在也很困难,最多给你5万块钱补偿。”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李阿姨将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婚前承诺。
02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多个法律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婚前承诺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单方承诺与正式的婚前财产约定在法律效力上存在显著差异。王先生的承诺虽然采用了书面形式,但缺乏双方协商一致的特征,不能等同于正式的婚前财产约定。
老年人婚姻权益保护
法律在保护老年人婚姻自由的也要防止因婚姻导致老年人丧失基本生活保障。王先生将全部房产赠与李阿姨的承诺,可能导致其失去主要生活来源,这与法律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初衷相违背。
财产处分的合法性
王先生将房产转让给儿子的行为,虽然影响了其履行婚前承诺的能力,但这种处分行为本身是合法有效的。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王先生对其财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权益平衡
考虑到李阿姨确实是基于王先生的承诺才同意结婚,且婚后尽到了照顾义务,法院最终判决王先生支付李阿姨5万元补偿金,以平衡双方利益。
03 案件看法
这起案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网友们各持己见:
“结婚图什么?明显就是图房子来的,活该!”
“老人再婚本应慎重,但儿子横插一杠子也不对。”
“5万块钱就想买断一个保姆的后半生?也太欺负人了。”
“父母再婚,子女也该有知情权和发言权。”
这个案例折射出老年再婚中的诸多现实问题:
老年人再婚时需要慎重考虑财产问题,最好通过正式的婚前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子女与父母再婚对象之间的关系处理也需要智慧,既要尊重父母的婚姻自由,也要合理维护家庭利益。
对于像李阿姨这样的再婚对象,在步入婚姻之前也要理性思考,不能单纯依赖口头承诺或非正式的书面承诺。
对于老年再婚中的财产问题,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