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位女业主通过司法拍卖买到性价比超高的别墅,本以为捡到了大便宜,没想到却惹上了烦心事。物业公司突然找上门,要求她补交前任业主拖欠的50多万物业费。这笔意外支出让这位女业主直呼吃不消。
01 案情回顾
李女士是一名成功的企业家。2024年初,她在浏览司法拍卖平台时发现一处别墅正在拍卖,市场价值约350万元,但起拍价仅为200万元。
经过实地考察,李女士发现这套别墅位置优越,面积宽敞,装修也很不错。于是她果断参与竞拍,最终以220万元的价格拍得这套别墅。
就在李女士办理完所有手续,准备入住时,小区物业公司却找上门来。物业称前业主共欠缴物业费、停车费等共计52.6万元。由于拖欠时间较长,这笔费用还包含了大量的滞纳金。
“这些费用是前业主欠的,凭什么让我来承担?”李女士非常不解,认为物业公司的要求不合理。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出示了拍卖公告,指出公告中明确写明:“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物业费、供暖费等相关费用。”
李女士这才发现,当初为了抢拍这套性价比超高的别墅,自己并没有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的细节条款。
02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司法拍卖时,拍卖公告中明确载明的相关费用,买受人应当按照公告要求支付。
本案中,拍卖公告已经明确载明买受人需要承担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李女士作为买受人,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履行相应义务。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种情况下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往往会低于市场价格,原因之一就是买受人需要承担这些额外费用。
03 法官说法
法院认为,李女士在参与拍卖时就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的全部内容。既然公告中已经明确说明需要承担物业费,那么这些费用就属于房屋取得成本的一部分。
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需要支付这笔52.6万元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给读者的建议
1.参与司法拍卖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的所有条款,特别注意是否需要承担额外费用。
2.在竞拍前最好实地考察,向物业公司了解是否存在欠费情况,提前做好预算。
3.不要被低价诱惑,要综合考虑所有支出,算清总账。
网友评论:“便宜没好货,贵的有原因。220万的别墅背后,往往藏着意想不到的支出。”对于这个案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