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是“法力无边”的吗?
文摘
社会
2023-04-03 07:14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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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大元朗律法谈的设计理念之三:做人,无为无不为。做事,有所为有所不为。你信任我,我就忠诚于你。量大元朗律法谈的设计理念之二:快节奏中做一个“慢”者,强者中做一个“弱”者。致力于生活中的法律,既能为男性“保驾护航”,也能做女性的“护花使者”。量大元朗律法谈的设计理念之一:读书要海量,能驾驭更大的东西,才能专注更小的东西。每天都要元气满满,保持心情开朗。读中国法制史,方知古有律今有法。故而有杰派漂流记之律法谈,望铭记。(图片源于网络)
保障民事权利,夯实善治之基。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因此,了解民法典,可以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从此,我将以读者的身份来慢慢品读民法典,首先从婚姻家庭编开始分享。《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元朗释法: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因婚姻产生的民事关系,也调整因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那么,在法律意义上,什么是婚姻?什么是家庭?首先,婚姻的目的是男女双方能永久地共同生活。其次,婚姻的内容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最后,成立婚姻必须是依法缔结。因此,婚姻指的是以男女双方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并且是依法缔结的配偶关系。俗话说,成家立业。成家的法律本质是男女双方成立婚姻关系,同时也有了家庭关系。一生如此短暂,需要倍加珍惜。少年有父母,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青年会有配偶,中年会有子女,老年还会有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家庭指的是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之间所形成的亲属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仅仅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民事关系又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男女双方因缔结婚姻关系而成立家庭关系。在婚姻家庭法的视角下,财产关系是以人身关系为前提的。因此,婚姻家庭编本质上是身份法,而非财产法。虽然婚姻家庭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但是其与合同关系、侵权关系等是有区别的。那么,婚姻家庭编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与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等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相比,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举例来说,甲有意向买乙的电脑,于是找乙商量,甲表示愿意以5000元购买该电脑,乙欣然答应。假设该电脑的价值确实值5000元,那么甲付给乙5000元,乙交给甲电脑,是符合等价有偿原则的。侵权关系亦同理。但是婚姻家庭法律关系是不以等价有偿为原则的,比如说我们所熟知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并不是像普通民众所认为的那样简单地一分为二。当然,婚姻家庭关系还包含社会伦理道德等内容,据此,法律并不是解决这些问题最有力量的手段。另外,婚姻家庭编也无法解决所有婚姻家庭问题,比如同性婚姻的效力,目前我国《民法典》还没确立与此相关的制度,因此,不属于本编的调整范围。
杰派漂流记,专职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
The Record Of Jie-style Drifting,Full Time Lawyer,Senior Corporate Compliance Man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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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Brief Introduction):
业务领域为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争议解决。曾供职于浙江省属事业单位,从事企业管理咨询、政府战略研究等工作,并受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担任实务讲师,多次为区(市)县相关负责人和百余家企业进行授课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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