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还能向法院起诉吗?
文摘
社会
2023-04-10 07:13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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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大元朗律法谈的设计理念之三:做人,无为无不为。做事,有所为有所不为。你信任我,我就忠诚于你。量大元朗律法谈的设计理念之二:快节奏中做一个“慢”者,强者中做一个“弱”者。致力于生活中的法律,既能为男性“保驾护航”,也能做女性的“护花使者”。量大元朗律法谈的设计理念之一:读书要海量,能驾驭更大的东西,才能专注更小的东西。每天都要元气满满,保持心情开朗。读中国法制史,方知古有律今有法。故而有杰派漂流记之律法谈,望铭记。(图片源于网络)
本文源于笔者经办过的案子,在这里做一点简要的说明,若律师信箱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将来做决策提供一点小参考,笔者将不胜荣幸!问:甲公司在A地承包了乙的住宅的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中约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现因工程款问题而引发了纠纷。请问,甲公司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吗?还是要依据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呢?答:《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见,约定了仲裁条款,应当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此规则应当以仲裁条款合法有效为前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可见,当仲裁条款的效力出现瑕疵时,当事人可诉至法院。根据《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可见,只有在主体的行为能力不足、意思表示不真实以及内容超过法定仲裁范围的情况下才是无效仲裁条款。本案中的仲裁条款是甲公司与乙双方自愿签订,并且约定的仲裁机构明确具体,乙又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因此,该仲裁条款并不存在无效事由。根据《仲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因此,甲公司只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杰派漂流记,专职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
The Record Of Jie-style Drifting,Full Time Lawyer,Senior Corporate Compliance Man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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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Brief Introduction):
业务领域为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争议解决。曾供职于浙江省属事业单位,从事企业管理咨询、政府战略研究等工作,并受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担任实务讲师,多次为区(市)县相关负责人和百余家企业进行授课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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