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载运危险货物是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的关键。船舶载运油类、危险化学品或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或重大泄露事故,可能导致船舶严重损害、环境严重灾难和人员的重大伤亡等事故。
自4月26日以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风险,着力打击突出违法行为,坚决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全面提升船载危险货物本质安全水平,助力构建一体化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
油船是油类货物海上运输的载体,油船运输安全对于保障能源物资供应畅通至关重要。由于油类货物易燃易爆的特点,如果油船安全技术条件不过关,船员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作业不合规,将导致油船火灾爆炸风险大幅提高,可能引发难以估量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油船作为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的主要种类之一,受到重点关注,专项行动聚焦降低油船安全风险,全力防范船舶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发生,有效提升油船本质安全水平。
为严格落实《油船在港作业安全要求》,抓住影响油船作业安全的关键因素,海南海事局编制了《〈油船在港作业安全要求〉监管指南》,通过分析作业风险、明确安全要求、标注现场检查重点等,强化预防在港作业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同时有效促进执法效率提升。
检查危险品船夜间作业情况
为针对性防范夜间安全作业风险,打击突出违法行为,海南海事局部署开展“夜鹰行动”,对辖区油船等危险货物船舶夜间作业情况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船舶、船员对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保障油船夜间在港作业安全合规。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海南海事局共查处油船相关突出违法行为20起,部分案例具有一定代表性。特别是近期海南海事局查处的一起违反《油船在港作业安全要求》典型案件,案例中暴露出的船舶不熟悉相关作业要求、安全意识不足等问题,希望引起船舶和航运公司重视,并举一反三,加强自查自纠,切实提高公司和船舶安全管理水平。
输油管线
经调查,“K轮”在2022年和2023年度均未进行输油管线工作压力测试。船方对强制性标准和安全作业操作规程认识不足,未按规定定期开展相关测试,船舶管理人未针对所管理油船开展《油船在港作业安全要求》相关培训,间接导致了船员对相关国标缺乏认知,造成输油管线长期脱检,船舶装卸货物安全风险明显提高。
《油船在港作业安全要求》第5.1.1款规定:“船舶输油管线每年应定期在检验、维修或更换输油管线设备时进行管线工作压力测试,并在货物总管上标注测定的日期,测试压力值;在日常装卸作业期间可利用货油输送压力对输油管线进行试压检查,以确保管线工况良好,并留存测试,检查记录”。因此,该轮存在不符合《油船在港作业安全要求》从事货油装卸作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检查油船管路
海南海事局结合违规行为严重程度和当事人主观因素,对船舶管理人、船长及相关责任船员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船舶立即整改:一是船舶立即依法开展输油管线测试,保证管线安全情况良好,并妥善保存测试记录;二是船舶管理人通知所管理的所有油船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完善公司体系文件;三是所管理的油船船员开展《油船在港作业安全要求》专项培训,严格依据强制性标准开展油船在港安全作业。
整改情况复查
一是船员履职方面,应当时刻保持警戒心理。油船由于其特殊的高度危险性和后果严重性,安全管理要求要远高于一般船舶,不容得半点疏忽,只有严格依照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每一条规定,才能有效保障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
油船夜间现场监督检查
二是公司管理方面,应当加强《油船在港作业安全要求》等强制性标准的培训。部分船舶管理公司体系中仅包含了法律、行政法规等上位法规,缺乏强制性标准等具体操作性要求及相关培训。因此,为了保证船员了解相关要求、熟悉相关操作,将有关强制性标准和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及时纳入公司管理体系,并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具有较强的必要性。
最后,希望业界能够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加强管理,消除隐患,共同为水上交通安全贡献力量。
来源:海南海事
转发,点赞,在看,安排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