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 科研写作研究所 的第 3399 篇原创文章
一、选取个案的方式
(一)典型事例
典型性是选择个案时最常用的依据。马丁·登斯库姆教授认为,被选择的案例与其他那些可能被选择的案例在一些重要方面是相似的,因此该个案研究的成果可以应用在其他地方。因为个案研究与其他事例相似,所以研究成果可以推广到整个事件群体。
(二)极端事例
与选择典型事例大大不同的是,一些个案的选择可能是由于它与典型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马丁·登斯库姆教授对此的解释是选择明显比常规大得多或小得多的一些机构。比如,在国家的地方当局中,可能会选择一个很小的机关作为个案研究,这样做的逻辑是,与选择一般大小的地方机关相比,选择极端事例更容易看出某个因素(规模)的影响作用。在极端的案例中,可使某个具体因素的效果凸显出来。
(三)理论检验
具体的案例也可以依据该案例与先前某个理论的相关性来选择。马丁·登斯库姆教授借用已有研究学者的观点指出,个案研究的目的既可以是“理论构建”,也可以是“理论检验”。因此,选择某个个案的依据就可以是,该个案包含了意义重大的关键因素,而且,如果理论正确的话,研究者应当可以预期特定的结果。
(四)最不可能的事例
根据理论检验的思想,可以通过观察研究结果是否会发生在预期最不可能出现的事例中,以此检验理论的有效性。例如,一个研究者想检验“学校老师认为自治力很重要”这个理论,就会故意选一个这种自治力最不被看重的地方:一个在开放的教室进行小组教学的学校。如果在这种最不可能的条件下也有证据支持这个理论,那么这个理论在所有其他地方也就都是可信的了。
二、个案研究的边界
个案研究方法的应用假定研究者能够将社会生活的某个方面分离出来,让它区别于同类事物,区别于产生它的社会背景。抛开边界这个概念,就没有办法确定什么是个案了。如果一个案例没有终点,没有边界,那么它就会与其他社会现象混淆,没有自己与众不同的特征。因此,马丁·登斯库姆教授指出,个案的概念必须具有边界的思想,这个边界要足够清晰,让研究者能够很明显地看出哪些是在个案的内容之中(并且被整合到研究中去)和哪些在个案的内容之外(因此必须排除在研究关注的焦点之外)。为此,他强调一个“个案”原则上必须是完整的整体、必须有清晰的边界。
一个好的个案研究,其案例要包含一个清晰可见的边界,并详细地说明它们是什么。这听起来十分简单,但在实践当中,确定清晰而又合适的边界对研究者来说可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三、个案研究方法的优点
马丁·登斯库姆教授认为,个案研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条优点:
1.只需观察一个或几个实例,使得研究者可以处理社会情景中错综复杂和细致入微的情况。尤其是它使研究者能够抓住调查法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的关系和社会过程。它的分析是整体性的,而不是建立于孤立因素之上的。
2.个案研究方法允许运用各种具体的研究方法,不仅如此,它还或多或少地鼓励使用多种方法,以便通过仔细的观察掌握复杂的现实。
3.在使用多种方法的同时,个案研究方法鼓励采用多种数据来源。这反过来也增加了从三角互证中得到数据的有效性。
4.当研究者对事件缺乏控制的时候,使用个案研究方法尤其适合。因为这种方法是在自然发生的环境中进行研究的,研究者没有强加控制或改变情境的压力。
5.个案研究方法对一个情境(或少数几个情境)进行集中研究,尤其适合于小规模的研究。
6.理论构建和理论检验都能用到个案研究方法,并取得良好效果。
四、个案研究方法的缺点
与此同时,马丁·登斯库姆教授指出个案研究方法也存在以下几条缺点:
1.个案研究方法最容易受到批评的一点是研究成果推广的可靠性。个案研究的研究者需要特别注意减少大家的疑虑,并说明所研究的个案与同类的其他案例在多大程度上相似或相反。
2.尽管可能没有什么根据,但个案研究经常让人感觉是在生产“软数据”,人们指责该方法缺乏作为社会科学研究应该具有的标准。这是由于个案研究注重过程而不是量化的结果,依靠质的数据和解释性方法,而不是注重量的数据和统计程序。通常,个案研究在提供解释性的说明时是没问题的,但它不适合分析和评估。这些批评并不都是合理的,但是个案研究者必须事先有意识地注意到观念,关注研究细节并严格按研究方法的操作要求实施。
3.在技术方面,个案的边界很难有一个绝对的、明确的框定。因此,在个案研究中要决定哪些数据来源包括在内,哪些排除在外是件困难的事。
4.通过协商获得个案是研究过程极具挑战的一个部分。当请求被保留或拒绝时,研究就会陷入困境。在个案研究中,获取的文件、接近人物或进入情境时有可能会带来伦理问题,比如保密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