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全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乌铁微家园开设“新疆铁路律师说法”专栏,推送违法违规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引导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在未履行用印审批程序,私自或偷盖公章是一种涉嫌违法行为,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私盖公章的行为给单位或个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行为人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该行为涉嫌犯罪,行为人将受到刑事处罚。因此,行为人在进行此类行为时需谨慎,以免触犯法律。
为了避免这些法律风险,单位要加强对公章的管理,落实用印登记制度,用印由专管人员完成,确保公章的使用合法合规,切实防范用印风险。一分权力,就是一分责任,必须在制度规定内合法合规行使,万万不可马虎。
来源: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部(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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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艾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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