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犹豫点开后,除了“喜感的死法”——比如在铁轨上尿尿被电死,因为太胖绳子断掉被摔死等等。TVB自1969年第一部侦探剧《法网难逃》诞生以来,到九十年代末与千禧年初《刑事侦缉档案》《鉴证实录》《陀枪师姐》《法证先锋》等一系列刑侦剧,拍出过无数次的爆款神话。曾经我们为那些绝妙的手法所发出的啧啧惊奇,为一波三折的故事心怀的忐忑,为熟面孔的来去所释放的悲喜——都随着剧集质量下滑,淹没在了近二十年的光阴里。凶手模仿主角Dr.Gu古采尼的推理小说情节流窜作案,将尸体摆弄成形状各异的姿态,还原程度逼真到堪称行为艺术。看着她从轮椅上缓缓站起,不知让多少观众倒吸一口凉气。跪在海边的男尸,牵扯出当时香港最火的乩童“天眼少女”。
所谓的神童不过是被利用的自闭症患者,所谓的亲人更是自她12岁起就强奸她,甚至后来还教唆她亲手活埋刚出生的小孩。凶手把女性死者的头发扎成高马尾,然后环挂在钓鱼线上,让她从一栋大楼滑行向另一栋大楼,最后用无人机割断钓鱼线,造成坠楼的假象。类似的“童年阴影”还有《刑警》的灶底藏尸案,男扮女装的连环杀妓案,机器人藏尸案;《陀枪师姐2》的面具色魔案;《法证先锋3》白色指甲油杀人案;《法证先锋1》的塑料袋杀人案;《刑事侦缉档案》水火土风和蝴蝶杀人案等等。 相比于普通悬疑剧,刑侦剧会在各类肢体拼凑而成的感官基础之上,组建更高维度的表达——鲍国平因为原生家庭的缺陷,对水性杨花的女人怀有巨大的恨意。好友去世后,他分裂出第二人格继承对方的名字,继续陪伴自己。如果说作为主人格的鲍国平还对伦理道德残存着一丝感知力。那么代表黑暗的翁文成,可以说是个完完全全的反社会人格。
被警方派出作为诱饵的主角陈三元,就是在这时被鲍国平盯上。
治疗过程中,鲍国平和翁文成的灵魂又因为被困在同一具肉体内,残存的良知和纯粹的邪恶形成对抗,令这个大众眼里的恶魔痛苦不堪。如果是普通的悬疑剧,这样令人发指的反派大多只有一个结局。但彼时的刑侦剧带给鲍国平的,却是连环奸杀案引发的多重思考——
陈三元抱着救人的目的看望鲍国平,想要唤醒他心中残存的良知。未曾想,神情转换间,却被她发现了根本没有消失的翁文成……
恐惧,是过去的刑侦剧用罪案带给观众的第一层警示,那么今天的港剧,无疑只剩下一层缝着恶趣味的皮囊。再无细思恐极的人性,夹杂其中,对猝不及防的观众,形成绝妙的反击。以前的香港刑侦剧,给我们最大的冲击是——努力打好一份工的专业度。
如果是这样,那么为什么第6部明明技术进步了,出现了AI,出现了各种科技与狠活,可却落得如此狼狈的口碑呢?
你能在一个领域多么深耕,能够研发出多么精细的科技去揭开真相。
所以,回到使用“科技”的那些主体,以法证、法医、警察三位一体为核心的猎罪群像。
哪怕从前的条件简陋,设备落后,也没有漂亮的服化道。“我是西九龙重案组高级督查xxx,我现在怀疑你跟一单case有关,请你跟我回去协助调查”;“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讲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由于职业的特殊性,极端环境下还必须承担超高的风险。
八零九零后的童年,除了《柯南》《少年包青天》《重案六组》这样脍炙人口的推理经典外,大量的杂学知识,同样来自TVB。
目前世界上没有发现一对指纹完全相同的人,连双胞胎也不例外。
电视剧里那些花里胡哨的搜证、推理过程,或许并不严格符合现实程序。但因为有坚实的理论作基础,质朴,反而让观众感知到最大程度的用心。对比新剧干净整洁的大远景,老剧不怕脏不怕累,1:1复原场景。只要和案件有关,那时一切的生活细节都能成为刑侦剧的推理半径。虽然从前的TVB没有先进的技术,虽然场景哪怕一眼假,但观众仍旧看得入迷,娱乐的同时又能学习新东西。明明客观条件更好了,但给人的最终观感却越来越像小孩过家家。近五年来,TVB几乎所有和内地合作的刑侦剧都存在同样的问题——错把成功当模版,错把情怀当快消,错把人设当目的,错把匠心当玩笑。凭借惠英红的演技,7.4已经是大部分同类型剧可望而不可即的分数。评论区依然不客气地指出领域天花板的硬伤,以及瑜不掩瑕的短板。哪怕演员稍有支棱,也终究难以挽回整片类型领域的脱节。香港刑侦剧之所以“回不去了”,其实不仅是因为再现不了的尺度,也不仅是那些戏剧层面的专业,毕竟这些都是努努力也可以做到的。
哪怕是刑侦剧,他们拍的也不是干巴巴的凶案,而是拍“人”,将谙熟于心的“生活流”灌注其中。刑侦的从业人员工作时兢兢业业,但摘下胸章,依然泯然众人矣。
什么对女性的职场歧视啦,港剧对大陆的刻板印象啦(许多二奶和捞女都来自大陆沿海地区)……但各种罪案的发生,也为观众提供了窥视香港社会的冰山一角。
白粉仔、私钟妹、洗车工,或是被亲戚嫌弃的,从大陆来的“黑户”。
就像是《黑暗荣耀》里那句狡猾又真实的名言——有时候穷人最大的加害者不是别人,正是家人。相较之下,除了底层互害的刻画,也不乏有对部分加害者群体的讨伐。最大限度地揭露了香港发育不全的繁华之内,参差不齐的文明与罪恶。“TVB是照亮香港人漫漫前路的明亮道灯,亦是孤岛小城的心灵慰藉,更是大陆之南文人骚客与市井人民共享的一杯鸳鸯。”一桩悬案,一则故事,一杯酒,在荧幕内外的人们心里川流不息。
只剩下华丽的夜景,悬浮的人设,在纸醉金迷的都市里无病呻吟。其实,最打动Sir的从来就不是港剧那番被用熟用烂了的讲故事的方法。这里不得不提一下,《法证》系列最初的监制,梅小青的那个“先兆”理论:她聊起以前做《法证先锋》,一个演员拍完今天的戏,明明可以回家也不走,愿意留下来帮别人搭戏。“我当时就想这个拍出来应该不错。如果再遇到一个好的档期,那就很好啦。”
“香港精神就是拼搏精神。我们都说‘狮子山下’的精神。”
是的,从创作者的身上,从一个剧组的氛围里,我们就可以预判到一部戏究竟会是好还是不好。只有一个团队拥有一种专业的态度,抱有着一股做到最好的心气,一部作品才会有成功的基础。
毕竟你知我知,大部分的演员、工作人员也仅仅是拿着一份微薄的人工而已。
说到这里,Sir想起了《法证3》里的那幕名场面——Pro Sir和Eva两夫妻在庭上,就案件和香港法的关联,展开争辩。-请问你,我刚刚做了什么动作?
-你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
-错,我没喝水,我只是拿起水杯,做了一个喝水的动作。但是杯里面根本一滴水都没有。
也就是说Pro Sir的推断,只可以证明我当事人有强行将药丸瓶塞入死者的嘴里,但是不足以说明,我当事人强行逼死者服食过量的氯胺酮而致死,没人知道药丸瓶里有多少颗氯胺酮。两颗?一颗?甚至是零。
你同意吗,高级化验师布国栋先生?
我不同意。
Common law is the law for common man.
香港法律的基础是普通法。普通法的法制模式,是承认规则的客观性,也就是大多数人不成文的做法、习惯、对错、黑白,是普通法法例的基础。
被告将药丸瓶塞入死者的口腔里,他的行为意义,就是逼死者吞服瓶子里面的氯胺酮。
你刚刚拿起杯子放到嘴边,头微微一昂,喉咙有吞咽动作,这整套行为动作在正常合理的情况下,杯里面一定有水或是其他饮料,才会做出一个喝水的动作。当然,有人会拿起一个空杯,假装喝水,因为他们在演戏,是一个演员。
你刚才这样做的行为意义,是刻意制造一个好像合乎常理,但其实是异乎常人理解的假象,是企图推翻事实的真相。
请问,如今又有几部剧,又有几个演员,能写出同样级别的台词,不打磕巴地演完这场掷地有声的对手戏?一群不再通过看剧被激励,被温暖的人,一群不再“有情怀饮水饱”的观众;早已不是靠破几桩悬案、嗑几对CP,就能追赶的遥远距离。毕竟在大陆飞速发展,早已不再被香港的神话叙事所打动,祛魅和慢脚生活成为内地小资关键词的当下——甚至说是悼念一部剧、系列、类型的终结,总归是太造作,太奢侈。就像《法证先锋》总喜欢在案件结束后,用一幕维多利亚港的落日,来回答所有尘归尘、土归土的结局。或许能保持对新事物的热爱,愿意继续下一部的尝试,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我们也许才能尽力追赶上那个曾经拥有,但再无来日的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