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闻爆发后,还嗑他们的糖就太恶心了
体娱
2024-08-28 23:59
广东
常规来说,应该在上学、读书、跟朋友嬉闹、不时为考试烦恼、对世界的新鲜处充满好奇心……十四岁的女孩,不应该有一个五十岁的男人等在校门口接她放学,也不该和他一起住在旅馆里,不该上他的床,在本该是下午茶的时间里嘴里品尝的却是他的阴茎。
Le Consentement
改编自同名非虚构回忆录,原著作者瓦内莎·斯普林格拉,法国一家出版社的出版总监。在35年后,她终于可以公开讲述笼罩了她大半生的噩梦。有人形容,这是一场“法国的房思琪事件”,或是一部“视角反转的《洛丽塔》”。虽说《同意》是以受害者的第一视角展开故事,但Sir还是想先从施害者的视角去重现故事。要年幼的,她们还未深切知道世界的险恶,容易陷入上位者的虚情假意;要弱小的,她们无力反抗,或者说,即使反抗了,也是无力的。选中那些孤独、敏感、缺乏家庭关怀的女孩时,就清楚地知道她们不可能威胁到他的名声。因为沉默意味着同意。
由此,在一次聚会上,当坐在主位上的作家G看到13岁的少女V时,他的眼睛亮了,开始用语言与眼神为“猎物”编织牢笼。就算母亲也在场,但在年龄差之下,他能将轻佻的话语化作慈祥长辈的善意信号。先是一封又一封的书信向V涌来,信中是高度的赞美、炽热的情感乃至于“平等的尊重”。一个很重要的细节是,G是用“您”来称呼我的,好像我是个成年人一样。生平第一次,我身边有除了学校老师之外的人,对我用“您”这个尊称,这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自尊心,同时也将我一下子置于与他平等的位置上。
然后是状似无意的偶遇,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在与同学散步的途中……G的身影提醒着V:我在意你,我在你身边。可对于深谙此道的G而言,这不过是又一次,“打猎成功”。过去的情史无法隐瞒,那就包装这一次的“捕猎”为“最后一次”;利用作家的身份、少女对文艺的热爱,G会巧言令色地将这一切美化为“正常”、升华为“艺术”。既让V对周围一切人生疑,拒绝他人的靠近,哪怕是母亲、朋友、心理医生;也让“爱情”在外力阻碍下变得愈发牢固。先是那些匿名举报信,再是对两人感染上艾滋病的恐惧——这接二连三的威胁让我们的爱情更加坚固。我们不得不遮掩、隐藏,躲避目击者和忌妒者咄咄逼人的目光,当别人试图将我的爱人送进监狱时,我会在法庭上大喊我爱他胜过一切……
在年龄、阅历、社会身份都如此不对等的情况面前,14岁的少女V在50岁的作家G面前,犹如兔子遇见猛虎,毫无招架之力。可是,却从来不会将所写的日记、随笔、作品完全摊开,任由V去阅读。
是像《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一样,只敢在无人在场的补习班,李国华才会摘下道貌岸然的面具?抑或是像《洛丽塔》一样,亨伯特心惊胆战地带着洛丽塔在汽车旅店东躲西藏?母亲偶尔会邀请G来家里吃晚餐,“几乎像是个和谐的小家庭”。G会堂而皇之地带V去逛公园、逛博物馆,甚至是去录制节目。显然,他知道G的书中,充斥的都是什么内容,而G的“猎艳笔记”,也能公然出售。所以,当瓦尔莎的《同意》出版,不仅向当事人作家加布里埃尔·马茨内夫投去一枚炸弹,也向法国文化与文坛投去一枚炸弹——恐怕,这还要从上世纪七十、八十年代的法国社会风气说起——在当时,“禁止”是被禁止的,这是源于1968年五月风暴的口号。
于是,自由高于一切,欲望高于一切,艺术高于一切,平等高于一切。而在当时的未成年人性问题上,性保护反而等同于性解放。人们试图以道德解放和性革命的名义来捍卫所有人享受身体愉悦的权利。禁止青少年发生性行为由此变为了一种社会压迫,将性局限于相同年龄阶层的人之中也成了某种意义上的不平等。
从三封公开信中,可以一窥法国当时的风俗,那就是——
1977年,《世界报》刊出一封名为《关于一场庭审》的公开信,反对对三个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男人实施监禁,主张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无罪化。
这封信的发起者正是马茨内夫,获得了罗兰·巴特、西蒙娜·德·波伏娃、让-保罗·萨特、安德烈·德鲁克斯曼、路易·阿拉贡、吉尔·德勒兹等人的签字支持。同年,《一则有关〈刑法典〉中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间不当关系的修正案的呼吁》也发表在《世界报》上。它甚至获得了更多人的支持,如弗郎索瓦兹·多尔多、路易·阿尔都塞、雅克·德里达……当时颇具名望的公共知识分子。1979年,《解放报》上又出现了一份请愿书,宣称支持某位名叫杰拉尔·R.的人,他被指控同六岁到十二岁不等的女孩生活在一起。△ 《解放报》发出公开信,捍卫成年人与儿童的性关系正是在这种文化氛围下,马茨内夫的读物得以出版,我们所熟悉的不少书籍也得以面世。比如,同样是讲述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情人》。
法国文化似乎一直没有变化,它一直是大胆的、反道德的、反规矩的、充满争议性的。在讲述房思琪故事的时候,我们往往会怪罪于儒家传统的传统束缚,会指责因为社会的保守,使得未成年人遇到这样的问题时,独自困于一个看不见天日的暗箱里,成为待宰的羔羊。我们看到了更开放的社会,更自由的环境,可即便如此,未成年人却依然难以逃脱被侵害数年之后,仍然要忍受被污名化的结局。
Sir不想言之凿凿地去下一个形而上的结论,但从一个事例可以看出些许端倪出来——
没错,这件事被公开之后,在法国国内,其实仍有不小的争议。更大范围的则在于,在承认事实的基础上,继续去讨论——为什么文学界赫赫有名的权威人士们可以出版G的那些日记,且原封不动地呈现里面包含的名字、地点、日期还有所有的细节,却对日记的内容不作任何长远的评估。
G. M.书中的某些内容,字里行间有时候会以最为直白和最原始的方式,旗帜鲜明地为性侵未成年作辩护。
评判一本书、一幅画、一座雕塑、一部电影,不是以美感、表现力,而是以所谓的道德为标准,这已经荒谬至极。
在这一派看来,文学讲美感、讲表现力,但是不能以道德为标准。
也不能因为不道德将一部作品、一个作家的价值完全抹杀。
正如曾邀请马茨内夫担任节目嘉宾的主持人,皮沃,在特推上自辩说的:在七十和八十年代,文学先于道德;今天,道德先于文学。
文学与道德,谁先谁后?或许这个问题,永远都吵不明白。在这件事里,Sir觉得,文学其实只是诱导的手段而已,在某种程度上,它和金钱、权力并没多大区别。回到事件本身上来,Sir觉得最有讨论价值的,其实是片名所提出的问题——没错,相比于那些站在施害者,或者书写者角度,去讨论某些模糊地带的问题。站在一个14岁女孩的立场去思考,才是作者真正想探讨的话题。就像罗翔在那本《刑法中的同意制度》中指出的,在处理性侵问题时,“同意年龄”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许多国家都规定了年龄的界限。即便是规定了年纪,可如果遇到生理和心理年龄的不同步,以至身体成熟而心理不成熟的情况呢?虽然只有14岁,但是在生理与心理上,她都显得比同龄人成熟。和久经情场的成年人相比,瓦尔莎是那么的稚嫩,远远达不到成熟的程度。注意,V第一时间去看G,而G满脸充满玩味的笑意,既不担心自己会被戳穿,也不打算替V解围。
既然如此,这是否就可以算得上一种你情我愿,甚至只是道德问题了?因为同意的前提是平等,当两个人身份、权力,甚或心理成熟程度做不到对等的情况下,“同意”这个词本身,本就是无稽之谈(想想老板分配任务时你回复的“好”就能理解)。当V同意与G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其实二者是处于一种不对等的关系之中,而这种不对等,无论是自由社会还是保守社会,都不可避免的。比如热衷于法国文化的会认为关于自由的边界更值得讨论,或者女性主义者会认为父权的问题才是事件本质,这也不是一两篇文章就能说清楚的。就像电影片头那行字一样,我们能做的也只有呈现事实。《同意》出版后,在舆论的推波助澜下,法国国民议会将性同意年龄设定为15岁,弥补了先前的空白。任何与15岁以下儿童发生性行为的,都被视为强奸(除非双方年龄差距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