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丨把每个案件都做到极致

学术   2024-10-28 17:59   江苏  


10月16日下午,刚刚结束一起劳动纠纷案件的诉前鉴定释明工作,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庭长陈文军难得地坐下休息片刻。


取出些许普洱、投茶注水。茶叶沉浮间,香气四溢。


鲜有人知道,这些茶叶购自遥远的西双版纳,还与陈文军办理过的一起案件有关。


伴随着氤氲的茶香,陈文军的思绪回到7年前:在一起被拐儿童的监护权诉讼中,他改变了一位孩子的命运轨迹,也在千里外的西双版纳留下了一份饱含责任与爱意的牵挂。


尽责——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2017年,某福利院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一位孩子的生母监护权。


孩子名叫“铁乐乐”。尽管才走过3年的人生路,命运却已给了他诸多波折:生母遭遇有妇之夫欺骗,迫于堕胎带来的风险和世俗压力,她只得悄悄生下孩子并送人。才两个月大,小乐乐又遭遇拐卖,所幸被铁路警察解救。案件侦查中,警察曾找生母做过笔录,问她要不要小孩,她说不要,小乐乐便被送往福利院。


转眼间,小乐乐到了上学的年纪。由于没有户籍,福利院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生母的监护权以进行送养。然而,孩子生母家在云南,因原住址拆迁,福利院多方寻找未果。


一般而言,邮件被退回,公告送达也符合法律规定。但陈文军认为,只有让孩子回到原生家庭,对他的成长才最有利:“生母不想养,如果外公、外婆愿意当监护人,也有必要征询他们的意见。”


怀揣着这份责任感,陈文军和同事远赴云南西双版纳,从一系列模糊的线索中抽丝剥茧,花了两天多的时间,终于辗转找到了孩子外婆。


得知自己有个已经3岁的外孙,外婆一度不敢相信,但随后又坚定地表示,会想方设法养育。有了外婆的表态,生母也终于卸下了所有的压力与担忧,表示希望孩子回到自己身边。


回到南京,陈文军驳回了福利院的诉讼请求,将铁乐乐判归生母抚养。命运的坎坷波折,至此画上了句号。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陈文军动情地说道。如今,他还和千里外的小家庭保持着联系,见证着小乐乐的成长。


用情——“親”要见面,“愛”要用心


法谚,“判决书是法官最好的名片”。在陈文军的“名片”上,不仅有法的严肃,更饱含情的温暖。


在一起离婚案中,双方已分居两年,依法应当判离。但是,女方身患胃癌动了手术,正处在人生的艰难时刻。


陈文军的判决是:不准予双方离婚。


为何判不离?陈文军引用一位学者的观点,道出打破“惯例”的理由:如果判决离婚导致一方陷入不堪境地,最好不要判离。


判决书里写道:繁体字“親愛”隐藏着深挚的劝勉。“亲要见面,爱要用心”。希望双方检索一下自己的“親”,盘点一下自己的“愛”。


“原告应当有更多的担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患有癌症的妻子以力所能及的帮助,履行婚姻法中的扶助义务……”


一纸判决,打动人心。虽然最终没有破镜重圆,当事人却仍能相逢一笑。


因房屋分配引发家庭矛盾,八旬老人三次起诉大儿子要求析产、搬离。判决书中,陈文军援引了一首小诗《一碗油盐饭》。短短52个字,却表达出了母亲对子女深深的爱,以及母亲去世后子女对母亲的思念。


陈文军法官在判决书中这样写道:“母亲老了,当感恩艰难岁月里母亲的坚持与付出,理解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勿再设置任何程序上的障碍。”这为判决书平添了一份温情。


调解——调解有如写散文,形散而神不散


不管是判决还是调解,陈文军总是能和颜悦色,春风化雨般把工作做到当事人心坎上。


“在部队里面做战士的思想工作,和在法院做当事人的沟通工作,这都是相通的。”作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曾是军人的陈文军对此有自己的独到见解。


他透露自己的“秘诀”:调解有如写散文一样,形散而神不散。


在调解某企业与搬运工的劳动争议案件时,陈文军跟当事人在法庭外的椅子上并肩而坐,聊起自己穿过解放鞋、当过邮递员的经历,两人迅速拉近了距离。


为人父母的心思其实很简单:起早贪黑、风里来雨里去,无非是求子女“成龙成凤”。提到这个话题,当事人眼里有了光、心里有了盼,说儿子成绩非常好,高考一定能考上好学校。


如此,工作上的一点“委屈”又算得了什么呢?陈文军借势开导当事人向前看,这起案件很快成功调解。


一次温情的调解,胜过一个冰冷的判决。近年来,陈文军还牵头创立了“纷调巷里”品牌,与司法所、社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法官+特邀调解员+社工干部的工作机制,化解了一个个看似无解的棘手案件。


较真——推翻“存在一定因果关系”鉴定意见


南京孝陵卫一带,老旧小区比较多。近年在推进加装电梯的过程中,时有争议诉诸公堂。


陈文军就曾受理过这么一起——某幢楼房加装电梯工程竣工两年后,居民杨某提起诉讼,以施工造成其北阳台与房屋之间墙体开裂为由,请求判令建设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首选机构经现场勘验后,认为无法作出明确鉴定意见。备选机构经一次现场勘验,出具“案涉墙体的开裂(脱开)现象与后增电梯基坑施工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的鉴定意见。


“什么叫‘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一次现场勘验就得出的结论能做到科学严谨吗?基坑施工前的管道迁移是否有影响?”陈文军敏锐地发现,鉴定人采用了非适用于本案的国家标准,鉴定意见可能不具有科学性。


为了找明问题所在,爱较真的陈文军自己找来资料学习、询问建筑施工设计方面专家,又通知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询,最终认定“因果关系”不成立,责令鉴定机构退回鉴定费。


陈文军解释道,如果施工单位要承担了“莫须有”的责任,可能引发同小区其他住户群体性诉讼,施工单位可能会破产,以后可能不会再有施工单位承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惠民政策恐将无疾而终。法院最终判决施工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陈文军以较真的态度守住了公平正义的底线。此案也成为南京法院“司法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之一。


探索——创新认定“承揽关系”促三方共赢


2009年,有几十名送奶工先后诉至江宁法院或玄武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补缴社保等各项费用。


当时,《劳动合同法》施行不久,社会上有劳动关系泛化的倾向。陈文军接到同类型案件后,认为很有探索价值,虽说也能调解争取让原告撤诉,但他没有这么做。


在这些案件背后,是1400多名送奶工关注的目光。一旦处理不当,可能导致企业破产、送奶工下岗、居民生活受影响“三输”的局面。


陈文军翻阅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并请教了研究劳动法的教授,最后创新性地认定为“承揽关系”。


该案的核心问题在于,双方注重的是劳动的过程还是劳动的结果?他概括道:“对于乳业公司来说,只要奶按时送到居民手中即可,谁送并不重要。所以我认定双方系承揽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这一判决引起极大关注。案例在《人民司法》刊登,并入选江苏法院2008至2010年度劳动争议十大案例。还有省外媒体主动联系陈文军,邀约刊登他的调研文章。因为每个城市都有一批送奶工,面临着相同或类似的问题。


“如果遇到新类型或能为社会确立规则的案件,能调解也不要轻易调解。因为好案件可遇不可求。倘若调解了,也就失去了为类案树立规则的机会。”陈文军分析说。


初心——职业与事业重合就是幸福


当初转业,为何选择做一名法官?他的回答简单而有力:“法官是个为人民服务很具体的职业!”


陈文军说:“每当我用智慧融化对立的坚冰,让多年不讲话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双方都由衷地向法官表达感谢时,那种职业的幸福感会油然而生。”


2004年转业,当年就通过司法考试进入法院工作;2007年成为法官,2011年成为南京市十佳法官,2018年获评江苏省审判业务专家……从民一庭、民二庭、劳动争议庭、家事庭、知识产权庭,到现在的孝陵卫法庭,陈文军在所有的民事业务庭都工作过。无论在什么岗位,他都用心用情工作,留下了不少经典的案例。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初心。时代在变迁,法律在更新,法治在进步。陈文军始终没有停下学习与思考,用一场场温暖人心的调解、一次次公正的判决、一个个守正创新的案例镌刻着自己对初心的坚守。


把每个案件都做到极致,陈文军一直认为自己是位幸福的法官,“如果一个人的职业和他的事业重合,那一定是最幸福的事了。”



• END •

来源 |新江苏客户端·中国江苏网

审核 | 常垚

发布 | 汪珂

新浪微博

微信公众号

抖音官方号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维护司法权威,树立司法公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