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聊聊养老年金设计中的身故保险金

文摘   2024-11-24 15:06   上海  

我很喜欢复星保德信星海赢家(青鸾版)养老年金保险的计划3,但是在实际的销售中,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开始领取养老金金之后的身故保险金问题。


我们以男性40岁,趸交100万,60岁开始为例,看看数据:



我们发现一旦开始领取年金后,身故保险金马上就是0了,但是现金价值始终是有的。


在65岁的时候,身故保险金是0,现金价值是41.28万,如果这个时候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能给我们钱吗?


第一部分、法律意义上的讨论


如果被保险人在65岁的时候病危,那么在去世之前投保人申请退保,那么可以取回41.28万的现金价值,这个投保人可以是自己、老婆或者子女,变更投保人非常简单。


这个叫做退保,投保人取回现金价值,保单结束。


如果被保险人去世后,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此时身故保险金是0,领取了个寂寞。


这个叫做保险公司履行保险责任,钱是给受益人的。


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如果被保险人去世后,投保人及受益人不报案,而是由投保人申请退保,是不是也可以拿回41.28万的现金价值呢?


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除了极少数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需要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解除合同是可以单独完成的,那么即使被保险人去世,投保人依然可以申请退保,拿回现金价值。


但是在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在保险合同5.7中指出合同效力的终止的几种情形:


(1) 您于合同有效期内向我们申请解除本合同;

(2) 被保险人身故;

(3) 保险期间届满;

(4)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效力终止的情况。


那么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终止了,此时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拿回现金价值,保险公司完全可以不受理!


这是一个风险点。


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去世非常急促,比如车祸、急病等(这种比例非常低),投保人来不及提出退保,那么现金价值可能就永远拿不到了。


(备注:紧急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录音提出退保申请,只要当时被保险人是存活的(没有死亡证明),那么法律意义上依然可以申请现金价值,即便后面被保险人身故,也是可以争取的)


这个风险是切实存在的,那我为什么还是推荐计划三呢,作为一个靠专业吃饭的保险销售,我是出于哪方面的考虑?


第二部分、养老年金的逻辑


最纯粹的养老年金是这样的:投保人给保险公司一笔钱,保险公司拿到钱之后开始投资,这是增值期,到了约定的时间开始按照合同给被保险人支付年金,提供现金流以供被保险人老年生活开支,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合同结束。


这种形态下的养老年金是没有现金价值的,也没有保证领取,也没有身故保险金,它就是一个具有消费属性的储蓄险,就是专款专用来养老的。


在实际的销售中,有的人就说,那如果我领取两年后就去世了,岂不是亏了?保险公司说,你都去世了,养老的需求也结束了,我们产品的使命也完成了,亏不亏无所谓的了。


有的人就很生气,那我只领取了一点点,这笔财务安排就结束了,太亏,我身故后用不到,但是我可以留给受益人啊,受益人是孩子、配偶、父母等等。


保险公司没办法,就开始了身故保险金和保证领取的设计,比如保证领取20年,每一年领取10万,如果只领取了2年就去世了,那么就把剩下的180万一次性给到受益人。身故保险金也是这个逻辑,身故后把一笔钱留给受益人。


有的人又开始提出需求,那我到了75岁的时候,感觉活不到76岁了,我想有一笔钱拿来做事情,怎么办?保险公司就又设计出了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就是投保人提出退保,可以拿到手里的钱。


我们发现现金价值、身故保险金、保证领取等设计,极大丰富了产品的形态,满足了不同人群的需求,但是距离纯粹养老年金越来越远。这些设计是有成本的,多出来的附加功能越多,养老属性越弱。


比如同样的产品有三个计划,一个是保证领取10年,一个是保证领取20年,一个是没有保证领取的,那么在相同的设计参数下,显然每年可以领取的年金,没有保证领取的高于保证领取10年的,保证领取10年的高于保证领取20年的。我们一定要清楚,养老年金多设计出来的功能是有代价的:削弱了养老的功能。


还有的保险公司别出心裁,实际出不同的方案,但是在领取之前可以变更方案,比如本来担心身体不太好,选择了保证领取20年的方案,到了59岁发现自己身体很健康,对未来的长寿很有信心,就改为没有保证领取的方案。


还有些产品的设计中,领取的时间不是终身领取,而是到80岁,有的是到85岁,在缴费方式下,有的是可以月缴费,有的只能年缴费,在年金领取上,有的是固定领取的,有的是递增领取的,有的是递减领取的,在保险类型上,有的是分红险,有的是固定利率的产品,再叠加销售区域、市场上就有了几十种,甚至几百种保险方案。


至于很多人在乎的投资收益率,我们发现,先有需求,再选产品,然后在满足需求的产品里面去挑选收益率最高的,这才是合乎逻辑的选择,而不是随意挑选一个所谓收益率最高的产品。


就算真的比较收益率,也没有一个产品是可以全程保持高收益率,在产品的比较中,因为不同产品有不同的设计,导致最后产品端,有的是60到70收益率高,有的70到80收益率高,有的85岁之后收益率爆发。


第三、养老产品的选择


养老年金的核心是关于寿命的对赌,活得越长,收益率越高,活的时间短,财务上就要吃点亏。


我在《2024年在售精品养老年金分析》里面推荐了三个产品:君龙龙抬头(风行版)A款养老年金保险、星海赢家(青鸾版)养老年金和星海赢家(火凤版)养老年金。


以星海赢家(火凤版)养老年金为例,计划一和计划二的保证给付期间为自约定的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起的10个保单年度,在此期间内养老年金为保证给付。计划三的保证给付期间为自约定的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起的15个保单年度,在此期间内养老年金为保证给付。


星海赢家(火凤版)的方案1是平准型领取,中规中矩;星海赢家(火凤版)的方案2是领取日起至80岁年领100%保额80岁至保障期届满年领33%保额,这种80岁前领取极高,适合预期寿命就在80岁左右人群;星海赢家(火凤版)的方案3自领取日起至领取第11年每年50%保额,领取第11年-第21年每年100%保额,领取第21年-保障期届满每年150%保额,更适合长寿人群。


如果一定要考虑保证领取20年的,则可以考虑金生有约臻享版领,如果只考虑平准型领取,还可以选择利安安享颐生、北京人寿京福颐年(满鑫欢喜)。


目前值得推荐的产品就是这六款。保险咨询可以添加微信:18121238915。



如果要配置养老年金,最重要的是确定自己的需求,是平准型领取还是递增式领取,是保证领取10年、20年还是只考虑领取年金最大化,对自己的寿命预期是什么样的,只有明确了需求才能找到最优产品,这就是对自己最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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