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多措并举 巩固禁渔成果
以“十年磨一剑”的韧劲打好持久战
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以来,安徽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2020年和2024年两次考察安徽关于“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主体责任,优化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多渠道保障退捕渔民安置就业,加大水生生物保护力度,长江十年禁渔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徽省连续三年荣获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综合考核“优秀”等次。《“十年禁渔”恢复母亲河生机活力——安徽马鞍山市率先实施长江禁捕退捕的创新实践》入选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生态文明·国家安全篇。安徽省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高站位推进,健全长江禁渔工作机制
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省委十一届五次、七次全会提出要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修订《安徽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禁渔条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部门出台长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网格化管理、常态化执法监管、水生生物保护等政策文件,建立专题会议、调度通报、明察暗访、督查考核等制度,构建起“省负总责、部门协同、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坚持高标准强基,提升禁渔执法监管能力
全省统筹85名行政编制、522名事业编制建立长江禁捕退捕专项编制周转池,建立禁捕水域网格化单元1677个,配备渔政协助巡护人员2120人。落实渔政信息化建设资金4.3亿元,投入使用70个省市县渔政信息中心,渔政趸船、执法车船艇和雷达监控在禁捕水域实现有序布局和有效覆盖。组织业务骨干参加长江十年禁渔大讲堂线上轮训,多层次举办渔政执法能力培训班,马鞍山市“长江禁捕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安徽队在长江十年禁渔2023年知识竞赛和2024年技能竞赛中均荣获二等奖。
三、坚持高强度严管,保持禁捕秩序总体稳定
充分发挥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指挥部牵头作用,建立渔政、公安、市场监管常态化执法联动机制,每年制定长江禁渔专项执法计划和“中国渔政亮剑”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强化专项执法、日常监管和暗查暗访,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落实交界水域共建共管机制,强化长三角地区及苏、赣、鄂联合执法,水上联打、陆上共管、市场协查取得良好成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试点“非法捕捞犯罪分析研判模型”,创新了打击整治技战法;研发乡镇船舶智能管理系统,有效防范非法捕捞隐患。2024年前三季度农业农村部门查获涉渔案件同比下降21%。
四、坚持高质量安置,巩固退捕渔民保障水平
实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专项行动,升级安置保障信息系统,畅通发展产业、支持创业等“七个一批”安置渠道,落实养老保险等13项补贴政策,实施就业帮扶培训“暖心行动”,组织基层干部结对帮联10866户退捕渔民,定期跟踪379户退捕渔民,截至2024年9月底,实现有就业意愿及劳动能力的18852名退捕渔民全部转产就业,符合参保条件的26981名退捕渔民全部参保,退捕渔民满意度总体较好。安徽省当涂县“建设捕转养基地”、歙县“以特色养殖推动转产创业”两个案例入选全国长江退捕渔民安置保障优秀典型案例。
五、坚持高水平保护,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恢复
积极推进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省政府调整公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出台《安庆市长江江豚保护条例》,马鞍山市与江苏南京、镇江协同立法《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组织安庆西江、铜陵夹江长江江豚迁地保护群体普查和个体交流,强化长江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应急救护,严格涉渔工程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措施落实,增加区域性物种和珍稀濒危物种放流数量比例,促进了水生生物及其重要栖息地保护。每年安排1300万元,开展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重要栖息地调查,鱼类种类数明显增加,水生生物资源丰度、群落多样性水平、生物完整性指数稳步提升。
六、坚持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广泛凝聚共识,先后举办长江生态保护与渔业发展论坛、长江禁渔暨渔文化论坛、长江禁捕主题展、中国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论坛,持续开展不卖长江野生鱼鲜、不做长江野生鱼鲜菜品、不吃长江野生鱼的“两承诺一倡议”活动,组织长江禁捕宣传走进社区、沿岸村庄、农贸市场、餐饮场所、渔具店,通过电视、报纸、政务平台等媒体,张贴标语、安装标志牌、手机短信提醒、以案释法警示等方式,强化宣传教育,促进禁渔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长江大保护。
下一步,安徽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部署要求,以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和高效能治理为重点,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着力提升渔业现代化水平,推动安徽省渔业发展再迈新台阶。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编辑:杨钧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