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评估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694号)、《关于加强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农渔养函〔2023〕111号)要求,我局组织对2024年申报的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进行了评审,共有10家申报主体通过评审,现将拟批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2日至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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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名单
来源: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编辑:杨钧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