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中院发布民间借贷纠纷典型案例(三)

政务   2024-11-23 12:00   甘肃  

开栏语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常见的资金融通方式,但由于借贷行为的不规范,民间借贷纠纷时有发生。2021年至2024年10月,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3494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风险隐患。为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提升人民群众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的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张掖中院从近年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间借贷案件中选出具有典型社会意义的案例分期予以发布。


案例3.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王某1与王某2民间借贷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23日,王某2向王某1借款。王某1从银行贷款80000元后全部交付给王某2,王某2向王某1出具借条,约定借款利息按年利率8.5%计算,借款期限为2021年7月23日至2022年7月22日。借款期限届满后,王某2向王某1支付了2021年7月23日至2022年6月21日的银行贷款利息。因王某2未归还剩余借款本息,王某1诉至法院。

(图文无关,图源网络侵删)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王某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给王某2,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王某2应当返还王某1出借的资金。判决王某2返还王某1借款本金80000元并按照起诉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承担资金占用期间的损失4140元。


典型意义


从银行贷款进行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该类行为包括套取信用卡、银行贷款以及从网络金融平台贷款而转借,即便转贷行为不存在牟利,但是违背了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应为自有资金的规范要求,是规避监管、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此外,若出借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借款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转贷人还可能犯高利转贷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编辑:常静玉

核稿:刘曙光

审签:王  彬

推荐阅读


1.张掖中院发布民间借贷纠纷典型案例(一)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辖区基层法院审判执行等司法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