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中院发布民间借贷纠纷典型案例(四)

政务   2024-11-24 10:34   甘肃  

开栏语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常见的资金融通方式,但由于借贷行为的不规范,民间借贷纠纷时有发生。2021年至2024年10月,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3494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风险隐患。为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提升人民群众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的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张掖中院从近年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间借贷案件中选出具有典型社会意义的案例分期予以发布。



案例4.借款时未披露实际借款人的,名义借款人应承担责任

——李某与陆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基本案情


雷某为取得借款,与陆某协商,由陆某向李某借款,雷某偿还借款及利息。2021年4月27日,陆某向李某借款15万元并出具借条。李某交付借款后,陆某将15万元转至雷某账户。后因借款未归还,李某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对于借条的形成及借款的交付,双方陈述一致。陆某认为自己是替雷某打借条,借款实际由雷某使用,但是又未能证实李某在订立借款合同时对雷某系实际借款人知情。陆某向李某出具借条,表明其与李某之间存在借款合意,现李某已实际支付借款,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陆某应承担对李某的还款责任,故判决陆某偿还李某借款150000元。

典型意义


借名借款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若出借人在签订合同时不知道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之间的关系,名义借款人虽主张借款实际由其他用款人使用,但根据合同相对性,并不影响出借人向其主张权利。因此,即使双方关系再密切,也应对借名借款秉持谨慎态度,充分考虑借名借款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切勿因“帮个小忙”而让自己陷入债务风险。


编辑:常静玉

核稿:刘曙光

审签:王   彬


推荐阅读


1.张掖中院发布民间借贷纠纷典型案例(一)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辖区基层法院审判执行等司法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