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提升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工作,10月30日至11月8日,张掖中院抽调审判一线业务素质过硬、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为全市综治中心调解员作专题辅导。全市6县(区)综治中心干部、调解员、网格员共4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开班前,着眼于培训需求与供给有效对接、精准匹配,张掖中院认真收集梳理市级相关部门及调解员代表意见建议,结合近年来社会矛盾呈现的特点精心选题,确定了婚姻家庭纠纷、借贷纠纷、农村土地纠纷、合同纠纷、相邻关系等8个方面的专题。因调解书制作不规范等原因,导致调解协议无法进行司法确认的问题一直受人民调解员所关注,张掖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张宏志围绕这一问题,以《诉前调解工作的原则、方法及注意事项》为题,对诉调对接的范围、制作调解书应提交的材料、司法确认的适用范围、案件的审查确认和相关注意事项为学员做了开班第一讲,及时回应学员关切。近年来,因婚恋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刑转命”案件时有发生,为促进婚恋纠纷高效化解,甘州区人民法院家事道交审判团队负责人,一级法官曹淑萍从婚恋纠纷的特点、化解技巧、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与学员进行交流,推动婚恋纠纷实质性化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借贷活动也越来越多,随之借贷纠纷也在增长。甘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金融债权审判团队负责人马彩琴从常见的借贷纠纷中的法律关系、主要争议特点、协议的有效履行等方面为学员做了专题辅导。张掖作为一个农业大市,农村土地纠纷的高效化解事关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临泽县人民法院鸭暖法庭庭长、一级法官李吉银在培训班上以《农村土地纠纷的种类与调解方法》为题与学员进行了交流学习,促进调解员以法治思维高效化解土地纠纷。合同纠纷是人民调解工作中最常见的矛盾纠纷之一,高台县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焦建平以《合同纠纷与调解》为题,从合同纠纷的主要特点、合同纠纷的普遍问题、合同调解实务等六个方面为学员授课,促进调解员高质量化解合同纠纷。
邻里纠纷不及时化解,将有可能“小事引发大矛盾”,为推动邻里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肃南县人民法院马蹄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刘小梅以《邻里纠纷的化解》为题,从相邻关系的特征、调解实例等4个方面进行授课,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侵权类纠纷的调解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山丹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四级高级法官赵海涛以《侵权类纠纷案件的调解方法及注意问题》为题,从侵权纠纷的特点、侵权纠纷的调处技巧等方面,与调解员进行了专题交流。劳动争议的有效化解直接关联到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培训班上民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姚晓琴以《劳动争议的调解与法律规定》为调解员授课,促进调解员及时化解劳动纠纷,让群众“劳有所得”。“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人民内部矛盾要用调解的办法解决,我们将以此次培训班为契机,把所学所思贯穿于调解工作实践,着力提升调解工作质效,用心用力用情调解群众矛盾,推动邻里之间少一分‘怨气’,多一些‘和气’,为营造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环境作出新的贡献。”培训班学员纷纷表示。撰稿:纪 磊